注意!闯红灯出事故,自己伤残还赔对方损失

2019-11-21 10:54 半岛网阅读 (93244)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闯红灯出事故,自己伤残还赔对方损失

半岛记者 王洪智

2013年,李某某(男,事发时16周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为抢时间,在一路口闯红灯撞上一辆轿车,该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李某某严重受伤。

该事故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李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某受伤后入院治疗,其伤情经鉴定,其损伤程度为四级伤残。

后该小轿车车主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某返还之前自己为李某某垫付的医疗费、车辆损失费、交通费等共计11000余元。因该小轿车有交强险,李某某向法院起诉该小轿车交强险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赔偿其损失12000元。

该案经法院审理,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李某某赔偿小轿车车主车损7000元、前期垫付医疗费1700余元等共计8700余元;交强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李某某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000元,最终该案调解结案。

办案法官提醒驾驶员朋友们,驾车上路,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摒除交通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