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教育基地"在青岛长途汽车站揭牌

2019-12-01 18:15 半岛网阅读 (179649)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马正拓

12月1日,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青岛市市北区“12·4”国家宪法宣传周启动暨“宪法宣传教育基地” 揭牌仪式在交运集团青岛汽车总站所属青岛长途汽车站举行。

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春颖和交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毛德丰为“宪法宣传教育基地”揭牌, 青岛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处长潘月民和交运旅游投资集团董事长、汽车总站总站长姜式群为“宪法宣传车”挂牌。市北区司法局副局长曹洪亮主持揭牌仪式,市北区司法局局长冯书盛出席并讲话。

据悉,此次青岛长途汽车站被命名为 “宪法宣传教育基地”,既是对汽车总站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的认可,也对未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要求。作为“情满旅途”品牌发源地,汽车总站秉承交运精神,充分发挥交通枢纽客运站场的公益属性,长久以来对法治宣传工作极为重视,积极打造法治教育基地。在此次宪法日活动中,汽车总站将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同时继续践行关爱环卫工人的“爱心驿站”、关爱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邮寄儿童”、关爱老年人的敬老热线“秀热线”等特色服务项目,将车站五十年如一日“向雷锋同志学习”的精神和宪法宣传活动相融合,注入到“致远学堂”研学课程中,引导青少年逐步形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价值理念。

今后汽车总站还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通过车站、研学基地及营运车辆广泛传递法治正能量,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尽其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