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自用封闭平台建筑该拆除吗?官方回应:拆

2019-12-06 21:38 大众网阅读 (46448) 扫描到手机


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王博彤

大众网·海报新闻青岛12月6日讯(记者 毛道光)2019年是山东省违建三年治理工作的最后一年,青岛市也开展了违建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大量的违法建设得到治理和拆除。12月5日,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物业执法大队大队长尹兆云做客《行风在线》,针对市民提出的对自用平台和屋顶进行封闭和改造的建筑拆除问题作出回应,建筑物的顶部、底层或是平台进行的违法建设,都在拆除范围之内。

尹兆云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建设工程项目未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就叫违法建设。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违法建筑。

按照《山东省的城乡规划条例》规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影响的应当拆除的情况包含: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绿地、河湖水面、海岸带、轨道交通还有公交场站,以及燃气设施、供气设施、给排水设施的场地被违建占用的必须拆除。同时,占用了物业管理的公共区域,占用了物业管理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的应该拆除。市民所提到在建筑物的顶部、底层或是平台进行的违法建设也应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