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机场海关被拦,行李中这东西辐射超标112倍!会致癌,很多人却在迷它

2019-12-16 11:42 半岛网阅读 (187462) 扫描到手机

近年来,各式各样的“能量石”成为养生市场的主打品。它们往往价格不菲,作用也被一些商家吹得神乎其神。但有时,事实却并非如此。

12月11日,在大连周水子机场海关旅检现场,一位进境男性旅客随身行李中的一枚名为“五行质子量子能量共振器”的石盘,就引发了核辐射仪器报警。

经海关关员现场测量,该“能量石”核辐射值为112.4µSv/hr,核素为Th-232/U-232,超标112倍!β值为6.79Bq/cm2,放射性超标。

据该旅客表示,这枚被“深海能量石”在购买时,商家号称可保平安,但其女儿佩戴该“能量石”三个月以来,经常无故流鼻血,现在想想,很可能与该放射性超标物有关。

目前,该旅客已主动放弃这块“能量石”。为保障口岸安全,大连周水子机场海关第一时间,市环保与生态局取得联系,由其对该辐射超标物进行收储。

各种“能量石”鱼龙混杂,可你知道吗?有些非但不能养生,还会致癌!

近年来,多地机场海关先后在入境旅客随身携带行李中,发现有“保健镭石”、“保健腰带和手串”、放射性超标能量石等物品,而这些所谓保健物品真的能够保健、节油、保平安吗?

以此次查获的“能量石”为例,所谓的“调风水,保平安”的能量其实是放射性核素,也叫不稳定核素,它是指不稳定的原子核,能自发地放出射线(如α射线、β射线等),通过衰变形成稳定的核素。

衰变时放出的能量称为衰变能,衰变到原始数目一半所需要的时间成为衰变半衰期,其范围很广,分布在1015年到10-12秒之间。

根据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显示,本次查获的“能量石”其核素β粒子放射能引起组织损伤和癌变,为确定致癌物。

虽然部分放射性核素已经应用于医学领域,但对来源不明,信息不全的所谓的“能量物质”,消费者还需要擦亮眼睛,谨慎提防。
更需要注意的是,近年来不少违法者正是以“能量石”为幌子进行传销等违法行为,尤其是针对一些中老年人。类似的骗局时常见诸报端,受害人往往蒙受大量财产损失,大家千万要谨慎防范。

科学养生,别盲目!不然结果可能适得其反。

此外,在出境游时,许多朋友都会带点当地特产回来,送给亲戚朋友。殊不知,一些产品很多都在禁止进境的名录里,不允许携带或邮寄入境。

先来看看,今年以来,青岛海关的一些案例↓↓↓

砗(chē)磲(qú)贝壳2件,重约6.3千克

8月1日记者获悉,日前在对仁川至青岛的航班监管过程中,在一名中国籍旅客的行李箱内查获砗(chē)磲(qú)贝壳2件,重约6.3千克。

砗磲是海洋中最大的双壳贝类之一,是世界稀有海洋生物,被称为“贝王”。在我国,砗磲与大熊猫、金丝猴一样,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未经批准禁止天然砗磲进口。

70瓶睾酮素类生物制剂

6月27日,青岛邮局海关在一入境邮包中查获伪装为水果香精的睾酮素类生物制剂70瓶,合计700毫升。

根据《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用于人类医学、生命科学相关领域的疫苗、抗毒素、诊断用试剂、细胞因子、酶及其制剂以及毒素、抗原、变态反应原、抗体、抗原-抗体复合物、核酸、免疫调节剂、微生态制剂等生物活性制剂”均为生物制品,未经检疫审批,不得通过邮寄、携带方式入境。

3株合欢属植物

6月25日半岛记者从青岛海关获悉,日前,青岛邮局海关在邮寄渠道查获植物种苗3株,经鉴定为蔷薇目豆科合欢属植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为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未经检疫审批不得通过邮寄、携带的方式入境。

红珊瑚制品约1.49千克

6月17日,半岛记者从青岛海关获悉,日前,青岛海关在一进境邮件中查获红珊瑚制品约1.49千克。红珊瑚是由珊瑚虫堆积而成,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需凭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部门核发的《允许进口证明书》,按照海关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进口海马干1.28吨

6月15日,半岛记者获悉,青岛海关查获一起特大濒危物种制品海马干走私案,两批次现场查获走私进口海马干1.28吨,共计495361尾,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这也是近年来全国海关查获的最大数量的海马干走私进口案。

茄子种子0.5千克、胡萝卜种子9千克

3月25日半岛记者从青岛海关了解到,日前,青岛邮局海关在邮寄渠道查获植物种子2批次,分别为茄子种子0.5千克、胡萝卜种子9千克。上述植物种子均未获海关或农业部门引种审批,已作暂扣处理。

母亲国外买象牙饰品寄给女儿

今年1月份,山东威海籍在境外务工人员林某某,从境外二手市场购得象牙制项链1串和扳指1个,通过邮递渠道寄给其国内的女儿,拟在国内收藏。象牙及其制品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保护物种,我国禁止一切进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行为。

到底哪些东西不能带入境呢?往下看↓

按照我国《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入境禁止携带物共分为三大类,包括动物及动物产品类、植物及植物产品类和其他检疫物类,共计16个条目的物品:

1、活动物(犬、猫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

2、(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

3、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鲜奶、酸奶,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等奶类产品。

4、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

5、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

6、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

7、动物源性饲料(含肉粉、骨粉、鱼粉、乳清粉、血粉等单一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

8、新鲜水果、蔬菜。

9、烟叶(不含烟丝)。

10、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

11、有机栽培介质。

12、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

13、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

14、土壤。

15、转基因生物材料。

16、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半岛新闻综合整理,素材来源:新华社、半岛都市报、青岛海关、人民网、南方日报、广州日报、中国新闻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