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全面建立四级林长制 在浮山、崂山、大小珠山等重要生态区域设立市级林长

2020-01-06 06:57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96653)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韩小伟 报道

本报1月5日讯 1月5日半岛记者获悉,日前青岛市发布《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全面建立市、区(市)、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制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保护管理新机制。

《意见》提出,市设立总林长和副总林长,分别由市委书记、市长和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在浮山、崂山、大小珠山等重要生态区域设立市级林长,由市级领导担任,明确1个部门(单位)为联系单位。所涉及区(市)、镇(街道)负责同志分别担任相应林长。

林长制的建立将以加强生态资源保护、推进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推进生态资源合理利用、加强生态资源科学管理以及严格执法监督五个方面为主要任务。

其中,在加强生态资源保护方面,把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划定保护区域,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严格落实林地、湿地用途管制制度,严禁以各种名义非法侵占林地、湿地,清理整治乱占滥用等突出问题。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森林等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逐步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探索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地、珍稀濒危树种种质资源保护和古树名木保护等生态补偿制度。

加强生态资源科学管理方面,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提高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逐地逐片落实管理主体,确保林地、湿地和古树名木都有林长或具体管护人员负责管理。推广实行“民间林长”等有效做法,建立奖励等有效激励机制,促进形成有效社会监督体系;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全市森林、湿地资源“一张图”“一套数”的动态监测体系,提高监测时效性和数据准确性。

在严格执法监督方面,建立日常监管制度,实施森林、湿地管理保护联合执法,严肃查处破坏林业生态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占滥用林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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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记者 韩小伟 报道

本报1月5日讯 1月5日半岛记者从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获悉,一年来,青岛市涌现出市南区延安三路阶梯式绿地、李沧区金水河绿地、崂山区秦岭路绿地、西海岸新区河洛埠景观绿地、平度市中央美地天玺小区绿地等72处精品绿地,起到了全市绿地管理的模范标杆的作用。

据悉,市园林和林业局在全市开展了精品绿地创建活动,各区市结合棚户区改造、裸露土地整治和口袋公园建设,有效实现城市绿地整体品质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