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抢行闯红灯撞倒摩托车

2020-01-08 21:57 半岛网阅读 (50682)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尹彦鑫

2019年10月25日17时10分,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司机丁某驾驶着一辆黑色轿车沿204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312省道路口时,撞倒一辆二轮摩托车,摩托车驾驶人受伤。

接到报警后交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在现场看到摩托车驾驶人已被救护车送往急救中心,两车均受损,报警人就是轿车司机丁某。交警通过调取事故现场视频看到,当丁某驾驶的车辆行驶到事故发生处时,路口的信号灯已经变为红灯,而丁某并未减速,反倒加速行驶,此处,为三方向的“丁”字路口,二轮摩托车也正沿着204国道自东向西行驶,当路口变为红灯时,想要向左拐弯,不料高速行驶的轿车闯红灯通行,从而发生了这起事故。摩托车驾驶人受伤,倒地不起,被正巧路过的救护车送往急救中心。

交警称,路过丁字路口时,有些司机总是以为不会有另外两个方向行驶的车辆,便心怀侥幸“大胆”违法行驶,这就极容易发生危险。目前,丁某因违反了交通信号灯通过,负事故全部责任,并就此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交警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路口处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的指挥通过;即使是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也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