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司机驾驶报废车上路,大年初一被当场查获

2020-01-26 22:33 半岛网阅读 (47737)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刘玉凡

2020年1月25日,正值大年初一,下午1时30左右,胶州湾大队民警在环湾路滨海路桥附近执勤时,发现一辆黑色鲁B牌照吉利牌轿车未粘贴最新的检验合格标志,随即将车辆拦停并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而驾驶员却谎称自己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件。在执勤民警通过其身份证信息核查驾驶证、车辆状态时,发现驾驶员陈某某于2013年6月份以后驾驶证一直未年检,已经处于注销状态,而其驾驶的鲁B牌照车辆信息则显示该车审验仅到2009年,已处于报废状态。

通过了解得知,驾驶员陈某某家住城阳区,由于误信驾驶证不用审验的传言,没有及时到车管部门进行审验,最终导致其驾驶证因超期未年审而被注销,其驾驶车辆自2009年以后也一直未参加年审,于是一错再错的陈某某便抱着不会被交警查到的侥幸心理一直驾车上路,最终被执勤民警查获,随后民警对车辆进行扣留,并依法向驾驶员陈某某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员陈某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0元,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对其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500元,并收缴、强制报废机动车的处罚。

交警提醒: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时间较长,机件老化严重,机动车的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大大降低。同时报废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多会选择肇事逃逸,无形中增加了破案难度,由于报废车辆没有保险,还会导致受害人得不到应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