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暂停收取企业三项保费 不影响养老金正常发放

2020-02-21 07:24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85739)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肖玲玲 报道

本报2月20日讯 2月20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为贯彻国务院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决策部署,自即日起,青岛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暂停2020年2月份企业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申报、缴费凭单打印及收费业务。同时,暂停受理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记者从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了解到,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即日起,青岛暂停收取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费用。2月份已收取的企业社保费将按照省统一部署妥善处理。

2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

据悉,从今年1月1日起,养老保险已经实现了统筹统支,青岛将按照山东省统一部署,抓紧落实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政策。企业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不会影响养老金的正常发放。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下发通知,明确要求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疫情防控期间,退休人员未及时办理资格认证的,养老金发放也不受影响。

公贷不能正常还款,不作逾期处理 住建部:公积金付房租,可合理提高提取额度

2月20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有关情况。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表示,要确保职工个人的权益不受影响,要确保各项社保的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各省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同时对推进社会保险省级统筹,继续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提出了要求,明确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中央调剂比例提高到4%,来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

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表示,这次出台的阶段性的减费政策,预计养老金减收4714亿元,虽然基金收入有所减少,但是影响总体可控,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有保障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结余分布在省份之间是不平衡的,为此财政部和人力社会保障部进行了详细的测算,做了充分的预案,计划采取一系列的应对措施,帮助地方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介绍,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提出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一是对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要连续计算,不影响每个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对职工,特别是对一线的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来隔离或者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同样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同时,考虑对于支付房租有压力的缴存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三是对疫情比较严重和严重地区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决定自愿缴存公积金。继续缴存的,可以自主商定缴存比例;停缴的,停缴存期间缴存时间,同样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