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划伤14辆车,青岛市北法院使用远程视频隔空宣判

2020-02-21 19:36 半岛网阅读 (39505)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王洪智

2月21日上午,随着法官法槌的敲响,刘某寻衅滋事一案的庭审正式开始。此次线上庭审事先征得了当事人的同意,而且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法官、公诉人、被告人三方分别利用位于三个视频终端,进行三点连线,实行“无接触”开庭审理。这也是市北区法院疫情防控期间首次使用远程视频开庭审理刑事案件。

经查明,本案被告人刘某酒后无故用随身携带钥匙将停在路边的十四辆汽车车前盖划伤,经鉴定,涉及车辆损失共计人民币91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综合考虑被告人量刑情节后,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此次庭审,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宣判环节,以及各方诉讼参与人借助系统完成对庭审笔录的确认,均通过线上进行。整个过程完整流畅,声音、画面清晰,庭审秩序井然、快速高效,庭审的全部环节仅用时40分钟。

远程视频庭审不仅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而且避免了因人员聚集引发感染病毒的风险,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下一步,市北区法院将继续推行远程庭审模式,加快刑事案件的办理,做到防疫、办案两手抓、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