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甘肃在行动】甘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为何由一级调整为三级?权威解释来了

2020-02-24 19:08 新甘肃阅读 (44771) 扫描到手机

2月24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省级三级应急响应防控指导意见》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副秘书长祁建邦就《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省级三级应急响应防控指导意见》的总体考虑和主要内容作了介绍。

祁建邦介绍,根据疫情形势的积极变化,为统筹做好甘肃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2月21日,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科学研判、精准把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省级及以下启动和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的指导意见》,及时对应急响应级别进行了调整,决定自2月21日14时起,将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作出这样的调整,是落实国家关于完善应急预案、动态调整应急响应级别、细化应急响应措施的要求,根据甘肃省疫情形势作出的决定,这并不意味着甘肃省疫情防控工作就要松口气、歇歇脚,而是在更加科学规范、更加细致有效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为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的环境,有力有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祁建邦说,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指导意见》,是为了确保在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各级各部门全面实施好分区分级差异化策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不松懈、防控措施跟得上、工作力度不减弱、排查监管无漏洞,真正把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底、抓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