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曝光第20批案件价格违法行为,济南泰安菏泽三商家被罚

2020-02-24 20:12 大众日报阅读 (52719) 扫描到手机

大众日报记者 杨润勤

2月24日,记者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连日来,山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监管,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借疫情牟利的违法行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第20批价格违法案件。

2月8日,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济南市长清区福多多购物超市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销售酒精时未明码标价,涉嫌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长清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店按顶格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月11日,泰安市岱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肥城银宝商贸有限公司泰安新兴园店销售的部分蔬菜、水果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涉嫌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岱岳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店拟按顶格作出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月18日,菏泽市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曹县青岗集镇刘梦副食超市进行检查,发现该超市在销售5斤/桶规格酒精和84消毒液时未标明价格,涉嫌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曹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店按顶格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价格违法线索,请拨打当地12345热线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及时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