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资委:依法规范市属企业抗疫情减免或减半收取1-3个月房租

2020-02-27 19:54 半岛网阅读 (51515)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娄花

自中央和省市全面部署疫情防控以来,青岛市国资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一系列工作部署要求,号召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展现社会担当,2月27日,半岛记者获悉,旅游集团、双星集团、交运集团、西海岸发展集团等市属企业率先作为,积极减免中小企业承租的房屋租金,支持其保经营、稳发展。

由于国有企业对外租赁房产点多面广、社会影响大,为更好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展现国有企业良好形象,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实施意见》要求,在调研基础上,2月24日市国资委制定印发了《青岛市属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减免承租企业房屋租金实施细则》,通过实施流程再造依法规范市属企业抗疫情减免房租便捷高效工作机制。

在文件制定过程中,市国资委努力创新思想方法、改造工作方法,按照市场化、法治化、服务性、高效率原则,通过实施减免房租流程再造,指导市属企业变被动坐等承租方上门协商为主动服务直接告知减免事宜,把麻烦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广大承租企业,体现了国有企业负责任的企业公民形象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实施细则从政策规定、保障机制和办理流程等方面对疫情期间市属企业减免承租企业房租事宜做出了具体部署和工作要求。

明确政策规定,疫情期间,减免承租企业房屋租金实施主体包括市属企业集团本部及所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减免对象为承租市属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对承租市属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企业,由房产所属市属企业依法依规按程序组织研究减免或减半收取1-3个月房租;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决定。

建立保障机制,要求市属企业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制定减免房租具体落实方案并报送市国资委,同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再造办理流程,具体做法是:第一步市属企业主动摸底承租信息形成清单,第二步主动告知减免内容和办理方式,第三步通过网络等便捷高效方式受理减免申请,第四步按照各市属企业制定政策统一审批减免,第五步审批通过后主动反馈办理减免房租手续,第六步做好统计分析和报备工作。

下一步,市属企业将减免房租信息报送市国资委后,国资委将及时予以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并上报市政府,同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市属企业减免房租情况,引领带动更多企业加入到减免房租工作中来,携手共同渡过疫情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