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下文部署中小学传染病疫情防控 复课将实行证明查验制

2020-02-29 07:21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109426)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孙雅琴 报道

本报2月28日讯 2月28日,市教育局与市卫计委联合印发《青岛市中小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对学生健康管理、中小学传染病预防控制及报告、通风和消毒、复课证明查验等方面都做了相关要求。制度中明确要求,学校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六课时,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师生健康体检,每学期进行两次视力普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库。学生传染病治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要有一定资质的医院证明方可复课。

市教育局明确,学校要把学生流行病、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齐开足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六课时。要根据季节的变化和相关情况,将流行病、传染病预防知识纳入授课计划。设立专兼职授课老师,并有备课笔记或活动记录。

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师生健康体检,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家长,体检异常的学生建议及时到医院就诊,并及时掌握就诊结果。对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应根据医嘱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措施,在治愈前不得到校上课。患有传染病的教职员工和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不得承担教学工作。

市教育局还明确要建立中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校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学校要适时做好通风工作,如温暖天气宜采取全天开窗方式换气;寒冷天气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时间利用教室和走廊门窗换气,每日至少开窗2次,每次30分钟以上。

学校要做好疫情期间消毒防治工作,可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或空气消毒机消毒。紫外线灯照射消毒须在无人条件下开启,每次照射不少于1小时,每天一次。空气消毒机消毒提倡有人条件下开启使用。校园室内公共环境每天至少消毒一次。

岛城中小学还将实行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晨、午检工作,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立即通知校卫生室及学生家长,家长将学生带到医院进行详细检查。因病请假的学生,如实登记到晨、午检统计表上,并及时与家长进行电话联系,做好过程跟踪。班主任将填写好的晨、午检统计表签字后交卫生室。卫生室进行分类统计后上报学生管理部门,并将病假离校学生情况记录存档,同时通过青岛市学生因病缺课网络平台进行上报。

市教育局还明确将实行中小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在校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一经确诊,立即按照相关要求隔离治疗,不得到校上课。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城区学校学生必须由二级及以上医院、乡镇学校学生必须由乡镇中心及以上医院开具痊愈证明,学生持医院证明和相关病例原件返校,经校医(保健教师)查验,符合属地疾控机构要求,出具返校通知单,方可进班复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