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创新母基金申报指南(暂行)发布

2020-02-29 07:39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85480)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李晓哲 报道

本报2月28日讯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疫情抵挡不住青岛发展的脚步。日前,青岛科技创新母基金申报指南(暂行)发布。

青岛科技创新母基金由省、市、区政府及各级国企共同出资设立,按市场化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青岛科技创新子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本基金服务于青岛市“科技引领城”和“全球风投中心”建设,支持原始创新、成果转化及高端科技产业化项目培育,围绕战略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结合青岛市区产业布局,优先投资于青岛市科技创新领域的股权投资子基金。

根据科创母基金的政策规定,青岛科技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科创母基金的管理机构,面向全社会征集科创母基金拟参股的子基金。青岛市已经出台了在全国范围内具备竞争优势的创投风投落户政策,包括落地奖励、办公支持、人才奖励等。

同时,该指南规定,子基金管理机构在基金中认缴出资额,原则上不低于基金规模的1%。指南还对基金设立类型、存续期等进行相关规定。其中,要求子基金应注册在山东省青岛市内,子基金管理机构注册地不受地域限制。

指南还规定,投资领域聚焦硬科技,对标科创板,重点投资于战略新兴产业领域,支持原始创新、成果转化及高端科技产业化项目培育。其中,重点关注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5G;人工智能、电子信息、半导体;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物联网;生命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