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权益如何保护?山东人社权威解读

2020-03-08 13:28 半岛网阅读 (57973)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肖玲玲

女职工劳动权益如何保护?3月8日,山东人社对此进行了解读。近年来,为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国家出台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我省出台了《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22号),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疫情防控期间,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因疫情防控导致特殊困难的职工特别是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等,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协商安排远程办公、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