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生产食品 青岛豪坤食品:生产的是样品

2020-03-10 21:39 信网阅读 (250536) 扫描到手机

对于生产食品的公司而言,在从事食品生产活动之前,应当先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但记者近期了解到,青岛豪坤食品配料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以下简称“豪坤食品一分公司”)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生产活动,违反了相关法律条款,被平度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处罚。该司负责人表示,执法人员到店检查时,公司正在生产食品配料样品准备送检,为开办分厂做准备,并非知法犯法。

据悉,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豪坤食品一分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在平度市同和街道办事处生产路中段,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生产活动,该行为已违反《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多项法律规定,构成违法行为。

“当时执法人员来到我们公司时,我们确实正在生产食品,但当时生产的为食品配料样品。” 豪坤食品一分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总公司之前决定在事发地开办分厂,因此打算生产一些样品进行送检,后期再着手办理相关手续,“我们并非有意为之或知法犯法。我认可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已经将5000元罚款缴纳完毕。”

记者了解到, 豪坤食品一分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7日,经营范围包括食品调味料(半固态、固态、调味油)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对于豪坤食品一分公司该行为,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月24日依法对其下达了平市监同处〔2020〕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豪坤食品一分公司5000元罚款。

记者 李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