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拟征收1宗商业用地 涉水集街道土地补偿标准公布

2020-03-12 17:00 半岛网阅读 (82622)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于红靓

近日,莱西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西征公告【2020】3号)发布,经莱西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天津中路南、厦门路东地块。

地块1位置范围:位于天津中路南,厦门路东。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水集街道办事处夏屯村等村。用途:商业用地。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文公布的莱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为Ⅰ级区片,每亩补偿5.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根据《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综发[2016]58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莱西市自然资源局会同莱西市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公告明确,本公告后,凡在土地征收期间涉及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0年3月16日开展由莱西市相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