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电影院及图书馆等文化场馆将“及时开放”

2020-03-17 09:43 半岛网阅读 (64496)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黄靖斐

3月16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有序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简称《方案》)的公告,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场馆及电影院将“及时开放”。

《方案》中指出,全市印刷企业1626家,已全面放开,目前复工约480家,复工率约30%,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不断提升复工率。全市书店752家,复工77家,复工率约10%,指导、鼓励企业尽快全面复工。

对可控行业场所将全放开,《方案》中指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有序开放低风险区域博物馆单位、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督促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通知要求,旅游景区分类有序开放:自然风光类、主题公园(园区)类、建筑和设施类景区有序恢复开放,同时确定景区开放区域;景区所属密闭型景点和场所暂缓开放。

《方案》提到,对公共文化场馆将有序放开。根据《山东省公共文化场馆新冠肺炎防控指南》,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恢复开放需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通知要求及时恢复开放。根据山东省电影局通知要求,及时开放电影院。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通知要求,及时恢复团队旅游和团组和机票+酒店的旅游产品服务。

有序逐步放开人员相对集中场所和活动。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三级或全面解除疫情时放开剧院、演艺场所与歌舞娱乐场所;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四级或全面解除疫情时恢复大型文艺演出、文旅节庆活动。

在复工复产防控要求方面,《方案》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场所疫情防控指南》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采取实名登记,把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作为重中之重。

严格控制室内流量,通过预约、分批、限时等措施控制人员数量;有座位的采取隔排、隔座措施,无座位的采取划隔离带等措施,严格控制人员密度,原则上1平方米不超过1人。

疫情防控期间,文化和旅游场所一律不得进行人员聚集性活动,必须带口罩方可进入。

文化和旅游场所是人员密集和人流较多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控的重点部位,复工复产必须以有方案、有对策、有备案为前提。这些措施要贯彻到各文化和旅游单位的工作方案中。

立足行业特点,充分发挥电子健康通行证码的作用,助力文化和旅游行业复工复产。

在工作措施方面,《方案》提出,要广泛动员部署。各区(市)文旅部门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复工复产宣传动员,加强对辖区内各文旅场所的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既有规范要求,全面压实恢复开放的场所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特别注意检查实名登记、控制流量、保持间距、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开展消杀等措施落实情况,确保防疫各项措施落实落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