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法院查封涉案房产用上电子封条 为青岛基层法院系统内首例

2020-03-18 08:09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165694) 扫描到手机

市南法院的电子封条。(法院供图)

半岛记者 王洪智 通讯员 张赛报道

本报3月17日讯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攻坚力度,3月16日,市南法院对位于青岛市东海西路15号乙的某涉案房产加装电子封条,对涉案房产形成全天候监控、取证,保障司法拍卖程序顺利进行。该措施在青岛基层法院系统内尚属首例。

该案中,涉案房产所有权人方某某,向某银行抵押贷款购买位于青岛市东海西路15号乙大厦内一套300余平方米豪宅,后因生意亏损导致贷款逾期,该银行遂诉至法院。市南法院判决方某某偿还剩余贷款本金利息1000万余元。案件执行过程中,市南法院依法查封并裁定拍卖该房产,但被执行人一直以该房产系其唯一住房为由拒绝搬离并阻挠执行。法官向其释明豪宅并非法律意义上用于居住的房屋,申请人也同意为其租赁房屋用于周转,但方某某仍不配合。3月16日,在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市南法院执行干警对涉案房产加装电子封条。

“电子封条”全称“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相比传统封条,电子封条具有加装牢固、实时监控与自动报警等智能化优点。电子封条由工程人员加装,异常牢固,可对查封的涉案房屋实施有效“锁定”,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电子封条上醒目标明法院公告,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可通过扫描电子封条上的二维码,详细了解房屋查封的原因和解封方法等信息。电子封条可对涉案房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和取证,当有人试图触碰或破坏封条时,该设备会立即播放法院的警告语音,并同步到市南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报警提醒,破坏者的照片也将实时传输至执行指挥中心进行留存,便于下一步强制措施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