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消费季”活动官宣 商家有优惠、政府有补贴赶紧买起来

2020-03-20 13:48 半岛网阅读 (231491)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王媛

3月2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2020青岛百日万店消费季"活动方案》。"消费季"活动主要围绕购物、餐饮、文化、旅游、住宿、房地产、体育健身、青岛制造、汽车销售、农业观光等10大板块,从3月23日起,开展为期100天的"消费季"促消费活动。

“2020青岛百日万店消费季”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千方百计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把疫情对群众生活、经济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确定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2020青岛百日万店消费季”(以下简称“消费季”)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扶持引导、市场主体主导、市民广泛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的作用,调动行业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金融机构、支付平台、互联网平台广泛参与,壮大新型消费和升级消费。通过部门联动、区(市)组织、行业促进,商旅文体会等多种消费联动、线上线下消费互动、服务体验与实物消费融合,推动企业有序复产,行业加快复苏,营造万户商家响应、全民积极参与的消费新热潮,培育消费新热点,让市场主体和消费主体得实惠,进一步恢复和提振我市消费市场。

二、主要板块和分工

“消费季”活动主要围绕购物、餐饮、文化、旅游、住宿、房地产、体育健身、青岛制造、汽车销售、农业观光等10大板块,从3月23日起,开展为期100天的“消费季”促消费活动。

(一)购物板块。鼓励开展“网络预订、无接触式配送”“社群电商团购”新模式,组织“直播带货大比拼”活动,培育网络销售新热点。开展“相约春天”“好物内购分享体验”等促销活动,吸引客流带人气,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餐饮板块。加强与外卖平台合作,支持“无接触”外卖服务,开展优质外卖配餐评选活动。组织“堂食春天”促销活动。鼓励消费者走出家门体验堂食,带动其他消费。开展“英泰”杯青岛家常菜网络大赛活动,帮助餐饮企业利用新媒体开展新营销,培育餐饮网红店、网红达人,丰富岛城餐饮文化内涵。(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文化板块。鼓励实体书店、出版等文化产业探索网络文化消费,衍生消费新内容和新形态,推动营销服务模式升级。加大数字产品研发投入,开放免费阅读资源。(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旅游板块。鼓励酒店、旅行社、景区、博物馆等文化旅游企业开展优惠促销和免费开放等活动,利用新媒体加大宣传推广。推出系列精品线路产品和优惠活动,开展以休闲旅游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旅游月”“春季专项营销活动”“5·19中国旅游日”等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五)住宿板块。鼓励商家推出特价房、亲子房等客房产品,吸引国内外消费者。销售酒店衍生品,开展酒店产品预售,延长“会籍”,留住消费者。推出各类涵盖客房、康乐、健身的促销产品或措施,逐步恢复住宿消费。(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六)房地产板块。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鼓励企业开展线上销售,鼓励“一对一”预约看房和签约销售,举办青岛市2020年网络房展会,为房企和消费者搭建便捷和高效的交易平台。(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七)体育健身板块。组织体育俱乐部开发网络课程,开展“一对一”线上培训。鼓励本地健身单位向市民发放健身券,鼓励健身经营单位和体育生产企业加大体育器械销售优惠力度。(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八)青岛制造板块。深化“青岛品牌日”活动,集合青岛制造品牌企业开展优惠大促销,拓市场、创品牌。组织青岛制造品牌企业跨界联合,以不同的场景展示青岛制造服务美好生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汽车销售板块。组织行业协会、生产商、经销商、展销商,联手开展“网上靓车消费节”等活动,加大购车优惠促销和政策支持,释放汽车消费潜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农业观光板块。发展休闲农业消费,视疫情情况适时举办樱桃、蓝莓、茶叶节会,推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线路。开展“直播销货”“短视频带货”和“社群营销”,促进特色农产品销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工作措施

(一)鼓励商家优惠。鼓励倡导商家,特别是“限上”企业开展打折促销和让利优惠活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营造消费氛围、吸引消费者参与和促进消费回补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有关企业)

(二)加强政府补贴。加大财政支持,开展有奖发票消费促进活动,鼓励市民通过消费参加发票抽奖活动,享受消费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三)加强金融助力。鼓励金融机构推出促进消费金融产品,鼓励市民通过银联云闪付APP消费,享受“消费满减”活动奖励。(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四)加强活动促进。各区市、市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消费季”活动促进工作,为商家开展促销活动做好协调服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促进商家与商家、行业与行业之间良性互动,推动全市“消费季”活动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市政府,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促进“消费季”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任副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市民营经济局、市大数据局、市贸促会等部门和各区市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部门、各区市按照职责做好工作,加强横向联系协调、信息通报等。(责任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加强市场监管。各企业要坚持诚信经营理念,保障商品品质,兑现消费承诺,做好售后服务。畅通维权渠道,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通过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消费意愿与消费信心,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三)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宣传推动作用,形成促进消费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媒体、自媒体等,广泛发布促消费活动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参与活动和体验,宣传促进消费取得的成效和先进典型,强化舆论引导,扩大“消费季”活动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民营经济局)

(四)加强疫情防控。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风险动态管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全面落实人员测温、登记、场所卫生消毒、工作人员防护等防控措施。疫情解除后,要全面固化形成的良好卫生习惯,营造卫生健康、安全绿色的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