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基医药出售劣药西洋参 生产商:向全国发起召回

2020-03-20 21:53 信网阅读 (158999) 扫描到手机

近日记者获悉,由青岛海基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基医药”) 销售的西洋参,其中的“五氯硝基苯”不符合规定,已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被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处罚,合计罚没款32420.18元。生产该批劣药的单位江西樟树国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樟树国康”)工作人员表示,该批西洋参药片已被江西当地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查处。针对该批次不合格西洋参片,该司已向全国发起召回。

海基医药销售的西洋参不合格

据了解,由海基医药销售的西洋参(批号181201,生产单位:江西樟树国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编号:YC201900376),“检查”项下的“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中的“五氯硝基苯”不符合规定。

海基医药该行为已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该条例,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3月6日对海基医药下达了青市监处〔 2019〕06019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其违法销售的劣药西洋参(批号181201)0.2 Kg,以及违法所得8927.3元,并对海基医药处货值金额2.5倍罚款23492.88元。合计罚没款为32420.18元。同时,责令海基医药改正该违法行为。

无法以肉眼检测该批次的问题药品

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海基医药成立于2005年3月9日,经营范围包括批发: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等。

为进一步落实,记者联系到了海基医药,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在进货时已核对检查了相关药品的质检报告以及发票详情,由于无法以肉眼检测到该批次问题药品的不合格项目,因此出售了劣药而不自知。“我们已将罚款缴纳完毕,自该事件之后,我们再也未从江西樟树国康进货。”该工作人员说。

已向全国发起召回

对于此事,生产该批不合格西洋参的单位江西樟树国康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司生产的药物,均在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才进行生产,但批号181201的西洋参药片或在检测过程中存在偏差,导致个别项目不符合国家规定。“江西本地的上级主管部门已针对该批次西洋参药片,对我们进行了数万元罚款的处罚。”该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该批次不合格的西洋参片,江西樟树国康已向全国发起召回。

记者向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后得知,依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第一增补本检验,标准规定为“五氯硝基苯应不得过0.1mg/kg”,而海基医药出售的批号181201西洋参检验结果为“0.2mg/kg”,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规定”。 经确认,青岛海基医药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3月6日缴纳罚没款32420.18元。 记者 李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