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3月底前脱钩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9月底前基本结束

2020-03-21 07:50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114186)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刘笑笑

3月20日上午9时30分,市政府在市级机关会议中心召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工作会议。根据《全面推开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脱钩改革要坚持去行政化、“应脱尽脱”的改革原则。今年3月底前,脱钩改革工作全面启动,9月底前脱钩改革工作基本结束。

《工作方案》要求,脱钩改革要坚持去行政化、“应脱尽脱”的改革原则,坚持落实业务主管单位的主体责任,坚持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脱钩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

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行业协会商会纳入脱钩范围: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列入脱钩范围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必须按规定要求和时限完成脱钩。暂未列入脱钩范围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暂时实行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管理,同时按照去行政化的要求,加快推进相关改革。

时间安排上,与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同步进行。3月底前,各业务主管单位对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逐个制定脱钩实施方案,报市联合工作组办公室。4月底前,市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对方案进行批复。6月底前,业务主管单位按照脱钩实施方案开展脱钩工作,并将工作总结报市联合工作组办公室。8月底前,市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对各单位脱钩成效进行评估。9月底前,梳理汇总全市脱钩工作整体情况,做好脱钩改革的总结工作。

涉及机构分离,由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涉及行政职能分离和转移的,由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涉及财产财务分离,业务主管单位组织清查核实后,按相关规定报市财政局批复;涉及行政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及使用的,由业务主管单位报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审核。涉及人员管理分离,由业务主管单位负责,需报有关部门批复的,由有关部门批复。涉及党建、外事等分离,党建分离由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配合,做好党组织关系移交等工作;外事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外事管理规定执行,由所在地外事工作机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