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5区市获补生态补偿资金 西海岸最多为750万

2020-03-24 07:39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63284)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韩小伟 报道

本报3月23日讯 3月23日半岛记者获悉,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文件,将《青岛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的重点河流、重点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94个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全部列入生态补偿范围,实现了重点水体断面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全覆盖。

据悉,青岛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按照“达标是义务、超标要赔付、改善可获偿”的原则,采取区(市)级之间横向补偿和市区之间纵向补偿相结合的方式。断面水质超标的,责任辖区缴纳赔付补偿金;断面水质优于目标水质一个类别以上(简称“跃升”),责任辖区获奖励补偿金。每年由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纳入年度生态补偿考核的具体水体断面和水质目标。因市南区没有市控及以上重点地表水体,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工作涉及除市南区之外的其他10个区市(含高新区管委)。

补偿标准方面,将水体断面划分为国控、省控、市控三个级别,国控断面年度基准补偿金600万元,省控300万元,市控200万元。补偿金额视水体是否实现水质跃升、水质的超标倍数、年度综合评价结果以及有无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等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生态补偿工作实施后,每年10月至次年9月为生态补偿年度考核周期,按月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资金进行计算并公示,每季度书面通报,年终进行汇总通报并一次性结算。

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为第一个工作年,期间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的断面共49个,经过核算,10个区(市)中,5个区(市)获补生态补偿资金,5个区(市)缴纳生态补偿资金。西海岸新区获补生态补偿资金最多,为750万元,平度市缴纳生态补偿资金最多,为933.485万元。

其他区(市)生态补偿资金核算情况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高新区分别获补生态补偿资金199.995万元、166.665万元、516.7万元、44.43万元,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莱西市分别缴纳生态补偿资金380.59万元、258.315万元、388.955万元、533.43万元。

■延伸

全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2019年,包括地表水、饮用水源地、黑臭水体、地下水和近岸海域五个方面在内的本市水环境质量实现了总体持续改善。

其中,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达标,超额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约束性考核指标任务,国控地表水环境改善度位居全国和省内前列。水质较差的劣V类断面数量同比减少4个,提前一年达到“十三五”控制目标(10%以内)。全市18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除胶州市庄里头供水站断流外,水质总体保持达标。黄海近岸海域水质保持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