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体育局原局长一审获刑12年 曾借婚丧之机敛财

2020-03-24 13:56 大众网·海报新闻阅读 (77108) 扫描到手机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3月23日讯(记者 李立红) 据12309中国检察网消息,近日,枣庄市体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磊一审被判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张磊,男,汉族,1961年11月生,山东潍坊人,大学学历,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枣庄三中教导处副主任,枣庄十五中校长、党支部副书记,枣庄三中副校长,枣庄市教育局党委委员、枣庄三中校长、党委副书记,枣庄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枣庄市外事和侨务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2019年1月任枣庄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2019年4月15日,接受枣庄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9月16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枣庄市纪委监委在此前的通报中称,张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消费卡,在婚、丧等事宜中借机敛财;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影响为子女吸收存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设立并使用“小金库”,违规出借资金,违规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