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今年将减征职工医保费134.2亿元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2020-03-26 16:42 半岛网阅读 (42437)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肖玲玲

近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际水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医保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一项重要的政策是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根据测算,阶段性降低医保费政策实施后,今年全省将减征职工医保费134.2亿元,其中为企业减少120.2亿元的医保缴费负担,为机关事业单位减少医保费支出14亿元。

2月18日,省医保局联合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自2020年3月至12月,将参保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

3月6日,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省医保局联合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再次印发《关于进一步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自2020年2月至6月,按照国家减半征收标准减去2个百分点的差,进一步降低企业单位费率。

根据测算,阶段性降低医保费政策实施后,今年全省将减征职工医保费134.2亿元,其中为企业减少120.2亿元的医保缴费负担,为机关事业单位减少医保费支出14亿元。截至3月22日,各市均出台落实文件,并迅速调整了医保费征缴系统。全省已落实降费率的单位共112.63万家,其中,企业及其他单位97.72万家、机关事业单位14.91万家。减征职工医保基金22.9亿元,其中,企业和其他单位减征20.59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减征2.31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企业复工,也减轻了机关事业单位支出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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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费率调整,青岛预计为企业减负约39.1亿元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日前联合印发文件,自2月1日至6月30日,再次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此举可为企业单位再降低缴费负担约13亿元。此次降费范围为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其中,企业单位缴费费率再降低2.25个百分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再降低3个百分点。

结合1月1日起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下调的0.8个百分点,以及3月1日-12月31日阶段性降低各类用人单位职工医保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本市三次费率调整预计减少各类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负担约39.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