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12把“仿真枪”对面宿舍当靶子 青岛一位“军事迷”大学生获刑三年

2020-03-30 07:24 半岛网阅读 (125836)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尹彦鑫

高森是个不折不扣的军事迷,从国防杂志到军事题材电影他都样样不落。2016年,还在读大学的他开始通过各种网络渠道购买组装12把仿真枪支,藏于宿舍内供自己和舍友把玩,他们经常在阳台上举枪对着对面的墙壁和玻璃进行练枪。近日,由黄岛区检察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高森被黄岛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警方缴获的高森持有的仿真枪。(检察院供图)

热爱军事 阳台成了打靶场

“我爷爷是军人,姥爷是警察,我从小就崇拜军人,热爱一切与军事相关的东西。”提起他的爷爷和姥爷,高森满脸骄傲。

2015年,20岁的高森从北京考到青岛读大学,当身边的同学纷纷赞叹着沿海城市的秀美风光时,高森却在暗暗担忧:如果爆发战争,这里因为特殊的地理位置将会首先受到攻击。“所以,我觉得有必要提前熟悉枪支,战争打响就可以随时上战场,无需参训。”高森说。

就这样,从大二上学期开始,高森通过各种军事发烧友论坛、贴吧、QQ群和淘宝等渠道购买枪支零部件,再对照视频进行组装。到2017年9月,高森总共购买组装仿真枪支12把。

高森将这些枪支和子弹都存放在自己宿舍未上锁的柜中。闲暇之余,宿舍的阳台就是他和舍友们练枪的靶场,对面宿舍的墙和玻璃自然也就成为了他们的靶子。

“开始我们只朝着宿舍外的树叶上打枪,后来胆子越来越大,有时就开始朝着对面宿舍楼的窗户和墙打。”高森说。

一起打枪的除了高森宿舍的舍友,还有他排球队的学长高周凯。看似小小的弹丸打出去,就能将50米外的玻璃打出裂痕。

东窗事发 惴惴不安藏匿枪支

2017年9月16日,高森就读学校的保卫处接到学生举报,称宿舍楼的玻璃被钢珠打碎。经指认和搜查,保卫处工作人员在高周凯宿舍找出一把M9A1短枪。

听说自己借给高周凯把玩的短枪被搜出,想到自己宿舍柜子里存放的枪支,正在上课的高森心惊胆战。他一边借故跑出教室,一边迅速通知舍友回宿舍集合。

高森紧张地告诉舍友:“出事了,学校要来检查,你们快帮我去学校附近宾馆开个房间,把柜子里的枪送过去,别被发现了!”“好,我们来办,你放心吧。”一个宿舍的好哥们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大家七手八脚一起把枪支装进了三个背包,紧接着便打车去了宾馆。

很快,高森和高周凯被叫到学校团委谈话,从团委出来已过了晚上11时。高森说:“这些东西放在宾馆也不是办法,你不是有个表姐在本区吗?能不能先放在她家里,过了风头我就把它们带回家。”出于哥们义气,高周凯想都没想便同意了。

第二天,高森和高周凯一起去了高周凯表姐家,把装在包里的那些“烫手山芋”放在了表姐家阳台上。表姐并没有多问包里是什么,更不会想到这些东西会把自己也带进麻烦之中。

法网恢恢 非法持枪被判刑

此后十余天,高森的内心一刻都没有轻松过。“东西放在高周凯表姐家安全吗?学校还会抓着这件事不放吗?警察会不会找到我?父母知道了会是什么后果?”无数的担忧萦绕在高森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当年9月28日,接到公安机关电话的那一刻,高森想,该来的还是来了。但转念一想事情都已经安排妥当了,应该能挺过这一关。

两天后,执勤民警进入高森所在的宿舍楼依法进行检查,很快便查获黑色长仿真枪一把,并从学校保卫处扣押了此前从高周凯宿舍没收的短枪。

证据面前,高森不得不承认非法持有枪支的事实,但心存侥幸的他依然坚信,那些转移到高周凯表姐家的枪支不会被发现。因此,面对自己QQ聊天记录里曾向高周凯展示的7把枪支,高森仍然拒绝承认非法持有其他枪支的事实。

而另一边,高周凯的表姐夫发现高周凯送来的背包中竟有10把枪支后深感不安,将枪支再次转移到附近山上的防空洞内,被公安机关摸查到线索后依法扣押。

根据公安部制定并于2010年12月7日印发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明确了枪支鉴定范围、鉴定机关、鉴定标准、鉴定程序、鉴定时限。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的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枪口比动能大于1.8焦耳/平方厘米的枪支,在近距离内,能轻易将三毫米厚的玻璃或者纸壳击穿,例如罐装可乐等,其威力可想而知。

经公安机关依法鉴定,被扣押的12把仿真枪支中有8把属于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持有、私藏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定罪处罚。

最终,高森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黄岛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一审判决高森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延伸 

“玩”仿真枪获刑,外地也有判例

不久前,一男子因非法持有仿真枪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提起公诉。

据报道,被告人王志出于兴趣爱好从小喜欢玩具枪。某一天,王志浏览网页时,窗口弹出了一个“水弹枪”的链接,于是他顺手就上网上商城搜索起“水弹枪”来。

购买“水弹枪”后,王志又与商家聊起了仿真枪,并被该商家拉入一个微信群中,群里都是玩仿真枪的人,每天都会发一些仿真枪的图片。不久后,王志花了5000元购买了一把仿真枪。经人介绍,他陆续又购买了几把不同型号的仿真枪。

经鉴定,王志持有的四把仿真枪中,一把金色套筒、黑色枪身和一把黑色枪身、银色扳机的仿真枪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可以击发并具有致伤力。近日,黄浦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志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涉案枪支、弹夹及手机予以没收。

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爱好军事没有错,想保家卫国的赤子之心更是值得称赞。但枪支属于国家管控物品,非经允许不得持有,爱而有度方为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