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65年才干12年 胶州洋河镇冷家庄村垦荒合同未到期遭村委“喊停”

2020-03-30 12:57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阅读 (156914)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签了65年才干了12年,垦荒合同咋说停就停?

       青岛一对夫妇在胶州洋河镇冷家庄村承包荒山,协议65年,却在刚刚干了12年后被突然叫停。镇村两级政府称其2008年签署的承包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并限期让其腾出土地,否则将“采取措施”。法律专家认为,已经签署的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如要证明合同无效必须通过司法途径,镇、村的单方行为是无效的。 

        中年回乡创业,夫妻俩承包120余亩荒山

        2008年,祖籍青岛的内蒙古夫妇周建国和王玉华回到了祖辈生活的土地投资创业,在胶州市洋河镇冷家庄村承包了120余亩荒山。“当时山上什么都没有,山顶是一个采石场采石头的石窝子。”周建国说,他们夫妇俩签订合约以及补充条约之后,对原有的石窝子进行了整平,并建起了养猪场,随后连续数年对荒山进行了改造,种植了花椒树、黑松、槐树、杨树、各种果树2000株以上,如今这些树木已经蔚然成荫。


       记者注意到,周建国与冷家庄村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合同中明确写明承包期限是2008年至2073年,总共65年。

      2011年,经过3年的开垦之后,周建国夫妇又到林业部门办理了《林权证》,该证阐明了周建国所承包的这120余亩山地上的森林或林木所有权归其所有,林地使用期为70年。  

        12年后镇村两级先后找上门,称承包合同无效

        回乡创业的时候,夫妻俩40多岁,如今周建国夫妇已然50出头,荒山绿化起来了,养猪场的生意也是越来越好,目前年出栏量超过10000头,可正当夫妻俩越干越好时,突然镇、村两级政府先后找到了周建国。“镇管区书记找到我,称要把土地收回,说我签署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周建国说。2019年12月30日和2020年3月24日,洋河镇冷家庄村村民委员会又给其先后两次下达了“告知函”,大概内容为2008年村委与周建国夫妇签署的合同无效,现在解除该合同,并让其在1月24日前腾出并交回土地,否则村民委员会将“采取措施”。

       看到“告知函”后,周建国夫妇一肚子委屈,据介绍,第一份“告知函”称当时签订合同承包费过低(每年2280元),但在2008年这片土地还是荒山,根本无人问津,承包价格自然很低。其次,该函称周建国夫妇擅自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但根据合同规定,周建国夫妇可以在该土地上建立养殖、种植和果园,他们认为自己并没有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告知函态度强硬,是要逼走我们,这是单方面毁约啊。”王玉华说,目前养猪场现在年出栏量10000多头,效益可观,无缘无故被赶走心里十分委屈。

       法律专家:程序合法很重要,如要证明合同无效需走司法程序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洋河镇冷家庄村委书记冷建辉,他告诉记者,村委想要收回土地的原因是之前周建国夫妇与村委签订的合同“不合理”,所以村委要收回土地。

      针对周建国夫妇反映的问题,记者电话采访了青岛农业大学法学博士、副教授、山东润杰律师事务所律师贾宝金,他认为,2008年当事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现在政府或者村委出于某些需要想要收回土地应与乙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要证明当年签订的合同无效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村委下达的“告知函”属于单方行为,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周建国夫妇的养猪场还能否顺利经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将继续关注。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