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公租房申请申报工作已启动 申请须满足四个条件

2020-04-02 13:15 半岛网阅读 (70187)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李晓芳

2020年度即墨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申报工作已全面启动,近日有市民咨询若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该如何申请等问题。

4月1日,经了解即墨区住宅发展保障服务中心,按照《即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即政发[2015]52号)的规定,202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申报工作已全面启动,按照现行政策,即墨区城镇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均具有我市常住户口,且至少一人为城镇居民(非农业),并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3580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申请人包括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妻双方及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5周岁的未婚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平房)家庭,核算住房面积时按用地面积计算。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前5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申请人将住房所有权和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当合并计算原住房面积。

申请公租房按照户籍地归属原则,即申请人到其本人户籍所在地镇街有关部门进行申请,镇街会受理并告知须准备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