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一六旬老太拉走78棵贵重树苗欲当柴火烧 被拘十天

2020-04-02 16:00 半岛网阅读 (173525)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王洪智 通讯员 宋学友 孙建光

莱西一六旬老太看到路边栽种的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流苏树苗,竟然偷偷拉回家欲当柴火烧,结果刚回家不久便被民警找上门,这下给自己换来了行政拘留。

3月31日16时50分许,莱西市公安局马连庄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在马连庄镇唐家庄村与杜家村之间路边的多株流苏树苗被盗。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并找失主,经详细了解得知,失主于2018年3月份在这一路段的马路两边种植了一批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流苏树苗,现已有2米高、拇指粗细。3月30日下午,他用挖掘机将这些树苗连根挖起欲移种到别处,结果第二天下午发现,还没来得及收拾的树苗丢了一部分。

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根据现场情况,民警分析树苗丢失较多,嫌疑人应该是开车或骑车将树苗运走,于是便及时调取周边视频监控,后经排查却发现在相应时间段内没有可疑车辆和人员经过。按照这一情形,民警判断嫌疑人应该就在周边村庄居住,树苗也没有被运往外地。随后,民警又把目标转移附近的村庄,一边沿路找寻,一边调查走访周围群众。结果很快在一村庄西侧的草场处发现了一批树苗,后经受害人辨认这些树苗正是被盗的树苗。

当民警找到草场的主人王某某(女,62岁)后,她对自己盗窃他人树苗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她交待,3月31日下午,她在骑电动三轮车外出时,发现案发路段有很多不知名的树苗已经被挖掘机挖起,收拾起来很容易,遂决定收拾一些回家当柴火,结果刚刚回到家不久便被民警找上了门。后经现场清点,王某某拉回的流苏树苗共78棵,因其行为已经触犯法律,王某某被莱西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警方提醒:春季是植树季节,市民如果想栽种花草树木,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切不可为省钱而偷盗他人之物;市民已经栽种上的苗木一定要做好涂漆标记、值守看护等工作,避免苗木被人盗挖,一旦发现苗木被盗,要第一时间报警,以便公安机关迅速侦查破案。同时,莱西警方正告那些别有用心之人,偷盗苗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要以为花草树木价值不大,选择恶小而为之,一旦触犯法律,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得不偿失,劝君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市民如果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可拨打110或派出所电话举报!

半岛网编辑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