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拟征收总面积10.4798公顷土地 用于安置项目建设

2020-04-05 21:26 半岛网阅读 (70395)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于红靓

近日,平度市自然资源局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2020-4)发布,据悉,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东窝洛子村片区改造拆迁安置项目建设,征收土地位于东阁街道天津路以北、广州路以东、潍莱高铁以南,征收土地总面积10.4798公顷。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东阁街道天津路以北、广州路以东、潍莱高铁以南,征收土地总面积10.4798公顷。

地块1:面积1.7936公顷,其中农用地0.2870公顷(农村道路0.0518公顷、坑塘水面0.2352公顷)、建设用地1.3251公顷(农村宅基地1.3251公顷)、未利用地0.1815公顷(其他草地0.1815公顷);

地块2:面积8.6862公顷,其中农用地4.5148公顷(水浇地4.0494公顷、有林地0.2383公顷、农村道路0.2265公顷、坑塘水面0.0006公顷)、建设用地4.1226公顷(仓储用地0.1672公顷、农村宅基地3.9554公顷)、未利用地0.0488公顷(其他草地0.0488公顷)。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公布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公布的平度市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该用地位于平度市第一级区片,补偿标准为84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8803032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该宗地其中5.0321公顷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118112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74960元,共计补偿总额193072元;0.1672公顷属违法占地,地上附着物已被依法没收,不再给予村庄补偿。

本次征地涉及5.2805公顷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按照平度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拆迁补偿方案执行,本方案不包括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补偿安置的内容。村委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安置: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8803032元,由市财政局拨付到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社会保障安置:平度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22.5万元/公顷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2357955元,由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东阁街道办事处、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据悉,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示,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公告期为30日,自2020年3月28日起,至 2020年4月29日止。

半岛网编辑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