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自家饭店饮酒后回家 被市南交警查获

2020-04-06 09:25 半岛网阅读 (79028)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尹彦鑫

3月29日晚,市南交警大队在夜查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在离检查点不远处的港湾车站内突然停车,驾驶人坐在车上迟迟没有下车的意思,在排查过程中交警得知,该车驾驶员侯某刚在自家经营的饭店内喝完酒,害怕被交警查处,因此才做出将车停靠在路边的举动。

3月29日晚9时许,市南交警大队巡逻中队在宁夏路与大尧三路路口开展集中夜查行动。21时50分左右,一辆号牌为鲁UVM136号白色轿车沿宁夏路西向东行驶至宁夏路与大尧三路时,发现前方有交警设点查车,突然将车辆停靠在附近的港湾式车站内,驾驶人坐在车里一直没有下车。当执勤交警发现该车的异样后,便上前进行查看,发现在与驾驶人侯某交谈过程中,驾驶人言语闪躲并身上带有酒味,随即对侯某进行详细检查。

通过询问后,驾驶人侯某承认自己刚才将车停靠在路边,是因为自己在自家经营的饭店内刚喝完酒,因为感觉自己意识还比较清晰,便想自己开车回家,驾车途中发现交警查车,心里害怕才不敢驾车上前行驶。随后,巡逻中队交警对驾驶人侯某进行了检测,经检测,鲁UVM136号白色轿车驾驶人侯某体内乙醇含量为5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根据规定,驾驶人侯某被受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