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储蓄国债(电子式)暂停发行 到期的可预约兑付

2020-04-07 16:55 半岛网阅读 (89336)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张欣健

鉴于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避免人员流动和聚集带来疫情反弹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关于暂停发行2020年4月储蓄国债(电子式)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便函〔2020〕198号)通知要求,原定于2020年4月发行的储蓄国债(电子式)暂停发行,之后的发行计划也将提前另行通知。

2020年4月10日起,青岛市将有部分储蓄国债(电子式)到期,投资者无需前往银行柜台进行办理,银行将于到期日向投资者资金清算账户足额划付本金和利息,具体可联系咨询购买银行网点。青岛市共有19家储蓄国债承销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青岛银行、青岛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恒丰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河北银行、北京银行、浙商银行。鉴于目前正值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健康安全,对于到期的储蓄国债(电子式),建议您可以进行预约兑付、错峰兑付或延后兑付,避免扎堆兑付。如您确有需要,请务必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

国债小知识

储蓄国债(电子式)和储蓄国债(凭证式)异同比较表


储蓄国债(电子式)

储蓄国债(凭证式)

以国家信用为基础,利息免税

相同环境下,同期限品种,到期年利率相当

个人实名制购买、可按规定代办

不可流通,可按规定办理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财产证明等业务

银行可收取提前兑取手续费

通过个人国债和资金账户购买

现金或个人银行存款购买

电子记账方式记录购买情况,实行电话复核查询下的两级托管体制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记录购买情况

发行期首日起息

购买当日起息

按年付息,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本息资金按时自动划入投资者资金账户,无需前往柜台办理

到期兑付须持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前往柜台办理

绝大部分银行网上银行有售

网上银行不可销售

       半岛网编辑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