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 扩大租房补贴范围

2020-04-08 21:50 半岛网阅读 (72030)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郭振亮

4月8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近年来,青岛市持续加大租赁补贴保障力度,通过逐步拓宽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使住房保障政策惠及更多住房困难家庭,对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保障家庭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建住字〔2019〕8号)文件精神,健全完善青岛市住房保障制度,结合青岛市实际,2020年3月31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建规字〔2020〕2号)。

一是将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我市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其中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财政承受能力,重点对环卫、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人员予以保障。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按照现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重点面向新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生发放;二是将2人户、3人户住房租赁补贴保障面积在原先的标准上各提高15平方米,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使更多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对户籍家庭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工作实行了流程再造,将原来各部门串联审核方式调整为并联审核方式,进一步压缩审核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