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哪些国家归国的中国籍旅客需提前申报?青岛12345帮您梳理

2020-04-10 09:28 半岛网阅读 (70363)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刘雪莲

随着在国外的中国籍旅客回国的增多,不少市民替在国外的亲友咨询回国前是否需要提前申报?另外,有的企业比较关心政府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有没有新举措?青岛12345帮您梳理相关政策。

一、从哪些国家归国的中国籍旅客需提前申报?

日前,中国民用航空局、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从下述所列国家已购买回国机票的中国籍旅客需要提前填报防疫健康信息。

(一)自2020年4月8日起,已购票旅客在登机前需要提前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逐日填报个人资料、健康状况、近期出行情况等信息。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填报。

(二)2020年4月8日至4月22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乘坐航班的中国籍旅客,应于4月8日起连续逐日填报。过渡期后乘坐航班的,应于登机前第14天起连续逐日填报。

(三)未按上述要求填报的,将无法登机。旅客填报虚假信息,将导致行程受阻,并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告中所列国家为:意大利、美国、西班牙、德国、伊朗、法国、韩国、瑞士、英国、荷兰、奥地利、比利时、挪威、葡萄牙、瑞典、澳大利亚、巴西、土耳其、马来西亚、丹麦、加拿大、以色列、捷克、爱尔兰、菲律宾、泰国。

二、国家对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又延长了?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长部分已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到2023年底。包括: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发放100万元及以下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向农户发放10万元及以下贷款的利息收入、为种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小贷公司10万元及以下农户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并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其按年末贷款余额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所得税税前扣除。

半岛网编辑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