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车位卖105万 青岛蔚蓝创新天地业主不签霸王合同难收房

2020-04-13 20:19 半岛网阅读 (144996)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李晓芳

  网签价格是7500元/平方米,而实际的成交价格是15000多元/平方米,成交价比网签价多了105万元……4月10日,市民贺先生和张先生通过半岛公益验房小程序反映,他购买了青岛蔚蓝创新天地的洋房,但成交价比网签价多出来的这105万,摇身一变成了“车位”,开发商要求必须签一个车位购买合同才能收房。对于是否存在市民反映的这些问题,蔚蓝创新天地始终没有给予明确答复。

  新房成交价比网签价多出105万元

  2018年5月,贺先生在城阳的蔚蓝创新天地按看好了一套139平方米的洋房,“等到月底签合同时,却发现商品房预售合同上的价格是7500元/平方米,总房款约105万元。但实际上这套房子是按照15000多元/平方米的价格卖给我的,总房款是210多万元。”贺先生告诉记者,“我是按揭买房,置业顾问说网签价低我可以少交税,当时也不太懂,糊里糊涂地就签了合同,把房款交了。”

签订的《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标注的单价为7500元/平方米

      事后,贺先生越想越不对劲。“实际成交价比网签价多了105万,而且开发商收取的房款只有收据,到现在都没有开具发票。”贺先生提供了两张房款收据,上面盖有该楼盘开发商青岛蔚蓝天地置业有限公司的财务专用章,两张收据的付款明细中都标注着“房款”,两张收据上的费用合计约150万元。“这部分房款里包含了8.5万元的车位费,交的这些房款已经超出了合同上的总房款105万元。后来才知道房地产市场实施限价政策,网签价格不能高于备案价,否则就网签不了。”

开发商开具的房款收据,已经超过网签总价

  一个车位105万,不签合同不让收房?

  去年9月,该项目交房。由于双方没谈拢,贺先生到现在也没有收房。“辛辛苦苦买一套房子不容易,与开发商多次协商后,开发商说可以多给个车位,需要补签一份购买车位协议,相当于多出来的105万元买了个车位。一个车位卖105万,简直是天价车位啊!”对此,贺先生表示对于这个解决办法不能接受,更何况他买房时已经花钱买了车位。

  无独有偶,4月13日,有着同样经历的小区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蔚蓝创新天地的备案价与销售价差距很大,他买的这套房子也差了约105万元,而且只有按照备案价计算的首付款有发票,多收的一百多万房款不提供发票。“去年收房时,开发商通知如果收房必须签105万多的车位购买合同。”张先生听后很生气,“首先小区车库是地下人防工程,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再者,一个车位卖105万,在哪也不可能有这种情况,这明显是霸王合同,所以我们肯定是不可能签的。”

业主提供的合同中,标注的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为105万多元

       由于没签这个合同,张先生也没收房,现在他担心如果以后房子再交易过户,按照现在的网签价计算,需要交的税费就会多出不少。

  对于这些问题是否存在,开发商始终没有明确答复

  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明确规定“商品房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可从这两张收据中可以看出,房子的实际销售价格远高于备案价。

  对于市民反映的这些问题,4月10日,记者致电青岛蔚蓝创新天地售楼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已上报给负责的领导,也希望能积极配合地解决问题,需要了解这位客户的具体问题,等负责的领导回来后给回个信。

  贺先生表示其他邻居也存在这种情况,成交价和网签价相差几十万的都有,“我们业主跟开发商沟通过多次了,希望开发商拿出应有的态度来才能再谈。”对于解决方式,贺先生表示希望能尽快解决此事,建议开发商退还部分房款,退多退少双方可以沟通;也可以从其他方面给予一定补偿。

  由于一直未接到青岛蔚蓝创新天地的回信,4月13日,记者再次致电售楼处,一位销售人员表示这个问题已经反映给领导了,不能确定哪一户没法解决这个问题。对于项目是否存在业主反映的这些问题,青岛蔚蓝创新天地始终没有给予明确答复。

  相关部门:建议走诉讼途经来解决

  4月10日,记者联系了城阳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已签订的网签合同不存在网签价格高于备案价格的问题,现在双方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如果存在开发商超出合同价格加价的情况,消费者可以向价格管理部门来反映;也可以走诉讼来维权。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城阳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开发商在售楼处做到了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将毛坯单价、装修单价、总价等信息都标好了,一般不存在价格违规情况。因为如果签的合同价格和备案价不一致的话,是网签不了的。

  该工作人员表示房价采用的是市场调节价,提醒消费者买房时需看清开发商公示的备案价,开发商如果在这个价格上加价,需事先告知消费者;若双方签完合同后开发商再要求加价,则消费者可直接拿着合同起诉开发商违约。最后,建议消费者走法律途径起诉来维权,或者拨打12345政务热线投诉举报。

  对于车位一事,城阳区住建局曾表示开发商的车位销售与转让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格,开发商可以综合各项因素自主定价,但车位价格必须明确告知购房者,是否购买车位也凭购房者自愿,不得将房屋与车位捆绑销售。

  对于此事的后续进展,本报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