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时评:奥克斯被处罚 还应“假一赔三”

2020-04-14 07:58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107891) 扫描到手机

毕舸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对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一案,做出“责令改正”和“处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4月2日新华社)

从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决定来看,奥克斯为了推销其空调产品,突出其节能省电的特点,夸大了节能性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相关规定,属于“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而深究奥克斯之所以出现造假问题,恐怕根源还在于其价格策略。长期以来,奥克斯在空调行业采取的是低价策略,也因此收获了一批价格敏感型用户。过低的利润率,一方面会导致奥克斯空调在研发等重投入上缺乏资金,另一方面也会导致在制造成本上只能尽量压缩。或许正是由于研发实力受制,同时面对竞争对手带来的沉重压力,导致奥克斯最终选择了采取夸大产品节能性能、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其实,奥克斯在研发上面栽跟头已并非第一次。奥克斯因为造假被罚,也暴露出现有监管模式的某些尴尬。此次奥克斯被处罚十万元,虽然被定义为”顶格处罚”,但相比奥克斯空调的销量,以及所涉及的庞大消费群体,处罚力度似乎偏轻。对于市场欺诈现象,有关部门还需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比如责令改正的同时,也应要求奥克斯涉及空调型号下架。

此外,各地消保委等消费者维权组织应当积极行动起来,接受消费者对于奥克斯不合格空调的投诉,并代理消费者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要求奥克斯“假环保”空调按照消法“假一赔三”的标准予以赔偿,从而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障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