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自己有关系 骗走1.3万后将对方拉黑
2020-04-16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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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记者 孙桂东
男子刘某某是一个盗窃惯犯,之前曾多次因盗窃被判入狱。但是出来以后不思悔改,反而动了其他的歪心思骗钱,
2017年11月初,被告人刘某某于在青岛市即墨区人民医院,虚构自己是城阳区四方机厂高速列车研发中心负责人的虚假身份,以能介绍孙某甲的儿子孙某乙到城阳区四方机厂高速列车研发中心工作为由,诈骗孙某甲人民币13000元。
后来当事人察觉以后报案,刘某某很快落网。
即墨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其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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