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辖区环境资源保护治理 市南区环境资源审判法庭正式成立

2020-04-23 18:38 半岛网阅读 (39503)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邓慧秀 通讯员 贾洪西 王冠 秦燕

  4月22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法庭隆重举行揭牌仪式,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文生和相关人员受邀参加揭牌仪式,共同见证这一重要时刻。仪式上,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洪坚与李文生共同揭牌。

  李文生在致辞中表示,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是保障“十四五”顺利起航的奠基之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义重大。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法庭的设立,是司法服务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保理念的重要举措,这与今年地球日的主题“珍爱地球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谋而合。环境资源审判法庭的正式成立,有利于提升辖区环境资源保护的治理能力,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有利于建立起相互衔接、协调配合、联动互动的多元治理机制。

  揭牌仪式后,市南区人民法院和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就辖区内重点生态区域范围和下一步工作开展进行座谈交流。区法院表示今后要加强与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区检察院的沟通与交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实现信息共享,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文生同志当即表示赞同,并进一步表示将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市南区天更蓝、海更净、水更清、环境更优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