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通知书丢失如何补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如何办理?青岛市人社局为您解答

2020-04-27 10:26 半岛网阅读 (142003)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肖玲玲

针对群众关心的就业创业相关问题,市就业服务中心主任翟朋福近日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线问政”栏目,就“就业和创业服务”主题与网友进行了互动答疑。

1.援企稳岗资金公示后多久发放

问:困难企业援岗补贴公示后,多久能下拨到企业?

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15日和月底前汇总形成《中小企业援企稳岗资金申拨表》,将中小企业援企稳岗资金拟发放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2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发放至企业当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银行账户,标注资金性质为“援企稳岗返还”。企业应将援企稳岗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2.博士后来青创业可获得哪些资助

问:2019年出站的博士后,在青岛创业的话,有没有什么政策或者是补贴?

答:依据《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资助实施细则》(青人社发〔2019〕3号)相关规定,对于2018年6月6日后出站(基地)(以中国博士后系统博士后主管部门最终审批时间为准)并于出站(基地)后6个月内在青岛办理就业手续且落户在青岛(不含入站(基地)前已在青且在职人员)的博士后,给予其25万元安家补贴。博士后无论在本市创新或创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可申请该项补贴。目前,本市博士后资助申请一年两次,一般在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具体申报通知可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公告”栏查看。

3.人力资源管理师哪些级别领补贴

问: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别的一级、二级没有补贴,反而低一些的三级、四级、五级有补贴?我想知道制定政策的部门是根据什么出台的政策?这样制定是不是太违背常理?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二级不在申领补贴范围内。

4.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如何办理

问: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怎么操作?

答:请登录青岛就业网,点击我要办事栏目,进入单位业务,点击“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模块,输入账号与密码登录,进入页面以后,点击接受承诺书、填写企业基本信息、银行账号等内容,然后再在花名册内选择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交即可。感谢您的参与。

5.解读一次性创业补贴新政

问:请问一次性创业补贴新政是将原来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合并了吗?还是说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原政策不变,只是更新了一次性创业补贴?

答: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青政发〔2020〕6 号文件加快落实稳就业政策的通知》(青人社发〔2020〕10 号文件)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整合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统一为:一次性创业补贴。新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为: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解聘备案人员和在本市用人单位连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创办创业实体后6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理解聘备案、将就业及社保关系转移至申领补贴创业实体的人员,2013年10月1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创业实体,创业者在创业实体内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6 个月及以上,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对创办小微企业的,人员范围扩大到法定劳动年龄内各类劳动者。创业者本人须在创业实体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含其非法人分支机构),补贴标准为1.2万元;对小微企业创业者符合补贴条件且吸纳3人及以上就业(不含法人),且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3万元。

6.小微企业就业补贴审核2月1日起执行新文件

问:请问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的就业补贴,年后因小微企业界定发生改变的,能否只申请年前未申请的部分?

答:根据《关于享受就业创业政策小微企业界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7号)文件要求,2月1日起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审核按照新文件执行,申请人在提交补贴申请时,其就业单位需符合青人社字〔2020〕7号文件小微企业界定标准。

7.就业通知书丢失如何补办

问:请问我就业通知书丢了,但是报到证没有丢,该如何补办?

答:就业通知书应为存档材料,补发需联系毕业院校所在的省级发证机关暨省级人社或教育部门。就业报到证可作为派遣改派、落户、就业登记等业务办理证明材料。目前,青岛市已取消毕业生调整改派手续,若您已在青落实就业单位,可直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8.以工代训提交后如何查询结果

问:请问一下以工代训提交后,应该怎样查询是否通过?

答:企业通过青岛就业网进入”以工代训”模块,在页面右上方“业务查询以及相关业务办理”中选择“以工代训补贴业务查询”,录入查询条件,即可查询企业提交的以工代训补贴期次信息。

9.重新就业后原有失业金将被封存

问:4月14日在网上申请的失业金,20日在新单位工作新单位办了就业和保险,四月份失业金还能给我吗?是不是单位做了就业保险之后失业金就停了?谢谢。

答: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领取失业金期间,因个人重新就业的失业金将被封存;当本人再次失业且符合享受失业金条件时,原封存的失业金将和再次失业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超过24个月。根据您的描述,您4月份的失业金将停止发放。

10.更换工作是否影响一次性安家费申报

问:如果2018年7月入职,今年又换工作了,还符合研究生安家费补贴要求吗?还有一个问题,在城阳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可以申领一次性安家费吗?

答:根据《关于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8号),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在青更换工作单位不影响一次性安家费申报。申请人未婚的,所购商品住房须为申请人单独所有;申请人已婚的,所购商品住房须为申请人或配偶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在青购买其他形式的共有产权住房不符合一次性安家费申报条件。如对政策仍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电话66711850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