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男子赶大集用假币 被警方查获并在住处又搜出193张

2020-04-29 10:57 半岛网阅读 (65375)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王洪智

  2018年9月17日被告人昌某驾车至莱西市院上镇院上村集市上使用假人民币消费被查获,被告人昌某在该集市上使用面值百元人民币3张进行消费,在昌某身上查获未使用的面值百元人民币4张。2018年9月17日莱西市公安局对被告人昌某位于平度市仁兆镇吕戈庄村的住处进行检查,现场查获面值百元的疑似假人民币193张,上述200张面值百元人民币被依法扣押,经中国人民银行货币真伪鉴定,被告人昌某持有、使用的上述200张面值百元人民币均是假人民币。

  莱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昌某明知是伪造的货币仍持有、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昌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昌某当庭自愿认罪,并主动缴纳罚金,退赔被害人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据昌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昌某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不至于再危害社会,依法对昌某宣告缓刑。公诉机关依据认罪认罚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一审判决被告人昌某犯持有、使用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扣押在案的假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