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警钟长鸣 青岛公布近年来9起森林火灾刑事案件案例

2020-04-30 08:49 半岛网阅读 (200304)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王丽平

黄岛区小珠山火灾原因经初步调查,4月23日14时30分许,青岛腾宇天齐工贸有限公司在小珠山博胜苑景区进行围网安装时,因违规焊接作业引燃周围枯草,导致火灾。目前公司法人王某州及相关人员马某宁、李某、马某友、杜某强等5人因涉嫌犯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梳理近年来我市山林火灾发现,火灾多因祭扫用火、野外吸烟等行为引发,在此列出9起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希望市民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崂山区森林火灾警示案例

一、崂山区2014年4月5日长岭村森林火灾

  2014年4月5日清晨6时左右,刘某、刘某甲同其他亲属一起到崂山长岭村水库北侧山上祭奠先人。期间刘某甲持竹竿挑着鞭炮,刘某则用打火机将鞭炮点燃,几人共在山上燃放了5挂鞭炮,之后下山离开。就在刘某、刘某甲等人离开三小时后,山上出现大火,后消防队员赶到参与灭火,同时相关单位也组织了500余人进行扑救,截至当天16时火势基本扑灭。为了防止复燃,另有300人继续在现场清理。事后经现场勘查,刘某、刘某甲等人燃放鞭炮的纸屑及灰烬为火场的火源点,火源区域的石窝、石缝内树叶、杂草混杂着燃放鞭炮留下的纸屑,这些物质被引燃后引发暗火,遇风形成明火,并从此处蔓延形成火灾,过火山林面积达7.133公顷。刘某、刘某甲到案后均自愿认罪。

  崂山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刘某甲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情节较轻,已经构成失火罪。鉴于刘某、刘某甲到案后如实供述,可依法从轻处罚,而且两人均有悔罪表现,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经崂山法院一审判决,刘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刘某甲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二、崂山区2014年4月5日毕家山森林火灾

  2014年4月5日上午10时34分北宅街道毕家山突发火情,崂山区迅速组织区森林消防专业队、北宅街道护林专业队、驻地部队官兵、民兵预备役、街道社区包片干部共800余人赶赴现场扑救。经全力扑救,5日下午14:50火势得到有效控制,但因林内风向突变,不时有余火发生,4月6日下午18时许,明火全部扑灭。起火原因系市北区居民程某某在毕家社区南山上坟引发森林火灾,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三、崂山区王哥庄街道黄泥崖社区森林火灾

  2016年3月20日上午11点10分王哥庄街道黄泥崖社区发生森林火情。火场明火于当天11点50分被全部控制住,72小时内未发生复燃现象。该起火情起火点位于黄泥崖社区曹门口山片,过火树种主要为黑松,过火面积约1.9亩。经森林公安部门侦破,该起火情为故意纵火,抓获犯罪嫌疑人高某某,该供述为泄愤该多次在黄泥崖社区周围山片及路边放火,引发森林火灾及火情。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城阳区森林火灾警示案例

一、城阳区惜福镇街道三标山“3.6”森林火灾

  2013年3月6日14:30左右,城阳区惜福镇街道三标山附近发生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后,城阳区迅速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扑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区政府分管领导及省、市有关领导亲临一线指挥调度。本次火灾共投入专业森林消防队员400余人、部队官兵1500人、机关干部700人、社区群众1200人、各类水车30台、水泵6台、水袋400个、风力灭火机500台、2号工具3000余件、其它灭火工具1000余件。明火于3月8日7:30扑灭,守候火场直至12日午后。过火面积700余亩,无人员伤亡。起火原因因梁某上山吸烟乱扔烟头引发。火灾肇事者梁某已被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二、城阳区夏庄街道太和社区“3.31”森林火灾

  2016年3月31日14:04,城阳区夏庄街道太和社区发生山林火灾。发现火情后,夏庄街道和城阳区分别第一时间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区政府主要及分管领导亲临现场指挥调度。本次火灾共投入专业森林消防队员110人、街道机关干部及社区人员100余人、各类水车32台次、高压水泵9台、风力灭火机具90余台。山火于当日下午16:00全部扑灭,过火面积30余亩。扑救过程,因风向突变,导致2名森林消防队员殉职、1名森林消防队员受伤。起火原因因郭姓姐妹上坟烧纸引发。肇事者郭姓姐妹被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西海岸新区森林火灾警示案例

一、西海岸新区藏马山森林火灾

  2014年4月4日藏马山大村镇村民王某某上坟烧纸引发火灾,过火林地面积90亩,烧毁麻栎若干、黑松1000余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期2年执行。

二、西海岸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王家河岩北山森林火灾

  2015年3月23日10时许,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男,1959年7月出生,青岛市黄岛区临港经济区人)在原临港经济开发区王家河岩北山,吸烟后随手扔烟蒂引燃周围荒草,引发森林火灾,烧死、烧伤大量松树、刺槐,过火总面积达73亩,该被黄岛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8个月。

三、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大洼村森林火灾

  2016年3月10日,犯罪嫌疑人杨某(男,山东省莒南县岭泉镇石门亭人),在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大洼村村北水库游玩时发现水库边上废弃的渔网上粘着一只小鸟,犯罪嫌疑人杨某将小鸟放飞后点燃渔网,渔网在燃烧的过程中由于风力较大引燃周边荒草后,犯罪嫌疑人扑救不了便逃离起火现场,引发森林火灾。此次山火扑救动用扑救警力500余名,过火山林面积达73.93余亩。犯罪嫌疑人杨某因过失引发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失火罪,该被黄岛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执行。

即墨区森林火灾警示案例

即墨区2014年4月5日田横岛笔架山森林火灾

  2014年4月5日11时40分许,即墨市田横岛旅游度假区笔架山发生森林火灾。经查,是王村籍青岛居住的孙某华清明回家祭祖上坟烧纸引发,过火面积35亩。无人员伤亡。

  孙某华因失火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

  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最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但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繁殖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并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甚至会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

  你看过这样的场景吗?

  浓烟滚滚,树木脆裂,血色残阳……这不是科幻大片,这是3月30日下午的四川西昌。

枝繁叶茂一百年,化为灰烬一瞬间。

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防火不仅是林业、消防部门的责任,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建立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森林防火“十不准"

  森林是人类生存的载体,保护森林资源,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是每位公民的职责。

  保护生态环境,刻不容缓!

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普及,一起学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