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新老政策咋衔接?青岛12333发布提示

2020-05-02 11:28 半岛网阅读 (78564)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肖玲玲

  青岛市人社局日前发布的《关于贯彻青政发〔2020〕6号文件加快落实稳就业政策的通知》,对一次性创业类补贴政策进行了一定的调整,自2020年4月8日起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整合了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统一为“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同一创业实体(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准)或同一创业者只能享受一次。

  同时,为做好新老政策衔接,青岛12333也发布了提示,对2013年10月1日及以后注册的创业实体,以2020年5月1日前后为时点,对补贴申领适用政策进行了说明:

  2020年5月1日以前提出补贴申请,符合条件的按原政策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或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2020年5月1日及以后提出补贴申请的,符合条件的按新规申领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但许多小伙伴儿提出了更深的问题,毕竟原两项补贴,符合条件是可以分别享受的,新规将两项补贴进行了整合,尚未申领的原其中一项补贴怎么办?

  2020年5月1日以前已享受过原一次性创业补贴,2020年5月1日以后能不能再申请原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2020年5月1日以前已享受过原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2020年5月1日以后能不能再申请原一次性创业补贴?

  答案就是——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保障符合条件的创业者补贴标准一致,对2020年5月1日以前已享受过原一次性创业补贴或原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之一的,2020年5月1日及以后符合条件可再提交1次补贴申请。

——划重点——

     2020年5月1日以前,已享受过原一次性创业补贴或原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之一的;

     2020年5月1日及以后,符合条件可再提交1次补贴申请,但两次补贴申请总金额不超过3万元;

       另外,关于小微企业的界定问题——

       小微企业界定,用政策语言来讲就是▼▼▼

  如果政策语言不好理解,那就奉上示意图,一图看懂青岛市就业创业政策小微企业的界定。

  那么,对享受本市就业创业政策的小微企业划型有疑问,那么办?

  公告里也有写:

  可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点击蓝字文件号可看文件详情)、国家小微企业名录库核实,也可拨打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电话咨询。

温馨提示——

  2020年5月1日以前提出补贴申请,符合条件的按原政策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或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2020年5月1日前补贴申领可登录青岛就业网官网网办。

  青岛就业网官网网址:jy.qingdao.gov.cn。

①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青岛就业网首页→网上办事→个人业务→创业扶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模块。

②申领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青岛就业网首页→网上办事→单位业务→创业扶持→“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申报”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