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信报告中出现这些情形 会影响公积金贷款

2020-05-12 11:57 半岛网阅读 (79926)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于红靓

  近日,有网友询问:征信报告中出现哪些情形,会影响公积金贷款申贷资格?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了详细解答。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征信报告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其贷款申请:(1)单笔贷款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以上记录(含3期)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记录;(2)贷款当前逾期;(3)贷款存在担保人代还记录;(4)贷款或担保贷款其五级分类为关注、次级、可疑或损失的;(5)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以上(含3期)记录;(6)贷记卡当前逾期;(7)贷记卡状态为止付、冻结或呆账;(8)准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透支180天以上未还记录;(9)征信记录显示有其他不良信用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