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顺利通过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成效综合评估

2020-05-13 23:39 半岛网阅读 (54647)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高晓飞 通讯员 王青青

5月12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委托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市南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进行现场评估。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分别汇报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评估组现场调阅了档案资料,并就相关问题开展了座谈、解答。最后,评估组对市南区近年来持续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近年来,市南区全面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青岛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由点到面、由浅及深逐步展开,着力完善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机制建设,全区土壤环境质量保持安全稳定。

首先明确责任分工。2018年8月,印发了《青岛市市南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时限,将工作任务分解至发改、商务、生态环境、卫健、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压实责任,确保压力传导到位、任务落实落细。其次加强源头预防。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排查辖区2017年7月1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土壤环境重点监管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用地,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2019年1月1日《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立任务清单。并按要求对1个疑似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最终排除了污染风险。最后强化部门联动。区环委会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了由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等部门协调联动工作体系及信息共享制度、疑难问题会商制度,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