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入室专偷金银首饰 民警循迹将其在家中抓获

2020-05-16 23:30 半岛网阅读 (66619)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孙桂东

  女子张某没有正当工作,竟然动起了歪心思,趁着村里人外出或者是农忙的时候,就跑到别人家里盗取金银首饰然后销赃。最终,受害人报案后,民警循迹找到其家中,女子见躲不过便主动承认了作案事实。

  2019年5月的一天,被告人张某至同村村民被害人徐某家中,趁徐某家中无人之际,窃取徐某一条金项链、一枚金戒指、一个转运珠、一对金耳钉、一对银镯子。2019年5月10日张某将上述金戒指、金耳钉、转运珠销赃至郑基磊在泊里镇经营的金诚珠宝店,净重3.85克,获利1000元。经鉴定,被盗足金每克355元,被盗金首饰价值人民币1366.75元。通过这样的方式,被告人张某盗窃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2624.5元。

  另查明,2019年8月26日、27日,公安机关先后接到被害人韩某、冷某、徐某、尹某报警后,经过工作,发现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019年8月28日民警到张某家中,要求其配合到所接受调查,张某到所后主动供述了其盗窃事实。还查明,2019年8月29日,被告人张某的家属代其赔偿了被害人徐某、韩某、尹某、冷某的损失,四被害人对张某表示谅解。

  黄岛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决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