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男子高速公路上醉酒无证驾驶 被处6个月以下拘役等处罚

2020-05-25 16:4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38465) 扫描到手机

大众报业·半岛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 史萌萌

5月21日晚11时,胶州湾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胶州湾高速巡逻时,发现一辆鲁E牌照的白色小型汽车在行驶过程中走s线,形迹十分可疑,严重影响过往车辆的通行安全,于是民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驾驶员引导到收费站导流线处停下。民警下车后向驾驶员刘某了解情况,刘某一下车,一股浓浓的酒气便扑面而来,经过检测,驾驶员刘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8mg,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据了解,驾驶员刘某今年20岁,2019年4月在东营因无证驾驶被交警查获,之后一直也没有考取机动车驾驶证,5月21日又无证驾驶车辆从东营来黄岛谈生意,期间与客户交谈甚好,一时起了雅兴便喝了7瓶啤酒,喝完已是深夜11点,自己感觉这么晚了肯定没有交警查车,便心存侥幸开车走高速回东营,谁知在路上被巡逻的高速交警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刘某将因无证驾驶被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同时将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处6个月以下拘役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