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通报3起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问题 加强警示教育

2020-05-28 10:33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阅读 (71940) 扫描到手机

  为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促进日照市东港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将3起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问题通报如下:

秦楼街道秦家楼村党支部原书记、原村主任秦泗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问题

  秦泗刚在任秦楼街道秦家楼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期间,于2010年8月至2017年中秋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2018年6月,合并其他违纪行为,东港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其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违法所得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涛雒镇马家村党支部原书记、原村主任马德松贪污问题

  马德松在任涛雒镇马家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期间,于2015年至2017年,与其他三人分别共谋,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突击建设鱼棚、临时放上活鱼清点评估的方式,骗取国家赔偿款。2019年12月,合并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东港区纪委监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贪污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法赃款随案移送。

南湖镇樵业子村党支部原书记、原村主任隋仕早职务侵占问题

  隋仕早在任樵业子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期间,于2006年至2015年,利用职务便利,截留村集体资金,伪造支出单据套取村集体资金。2019年9月,合并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东港区纪委给予隋仕早开除党籍处分;其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责令退赔违法所得。

通报指出

上述3起违法案件,反映出个别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自律意识不强等问题。

通报要求

   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切实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各级党组织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从严从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深入整治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严格执纪监督问责,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