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加大防溺水教育 确保落实到每一名学生、家长

2020-06-01 21:36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65099)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孙雅琴

近期,广西、河南、陕西等地分别发生多起学生溺水事件。为此,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2020年第2号预警,提醒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防溺水工作,尽最大努力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记者采访了解到,青岛也格外重视防溺水工作,专门把5月份定为“安全月”,各学校已经组织学生进行了防溺水的相关学习。

国务院教督办第2号预警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开展形式多样、且易于为孩子接受的防溺水知识普及、溺水风险警示教育等,引导广大学生时刻牢记防溺水安全“六不”要求;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加强联防联控、隐患排查,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通过家访、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等多种渠道,督促家长切实落实监护责任,加强对子女的防溺水教育和监管。与此同时,教育督导机构也要加大防溺水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开展经常性防溺水工作督导,织密织牢防溺水“安全网”,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记者采访了解到,青岛市教育局也十分重视防溺水工作,陆续下发了《2020年预防学生溺水第1号预警通知》和《青岛市2020年“安全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其中都对防溺水工作做出了细致要求。在市教育局的第1号预警通知中要求,各区市教体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做到“一区(市)一策”、“一校一案”;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常识,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要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家长,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各区市教体局还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各类涉水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尤其要加强对河流、池塘、水库、在建工地、废弃水坑等溺水易发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安全设施、安全警示牌等。此外,还要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时掌握学生每天的学习、生活、活动等情况,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

市教育局还把今年5月份定为“安全月”,在《青岛市2020年“安全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中再次强调,各区市教体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重点区域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通过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学校开学后要利用校园广播、电子屏、宣传栏、黑板报等,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常识、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典型做法:评选安全小卫士,激发学习防溺水知识的动力

记者采访了解到,对于这些相关要求,青岛市中小学也是各有妙招,将防溺水工作落到了实处。“在疫情期间,我们就通过线上班会的形式,对家长和学生分别进行了防溺水教育。学校公众号也几乎是每周都会推送相关内容,确保把相关要求落实到每一名学生、家长。”青岛博文小学校长杨伟告诉记者,孩子们还制作了防溺水手抄报,把自己学习到的防溺水知识进行了绘制和展示;举行班队会,孩子们相互讨论学习了该如何防溺水,一旦发生意外该如何自救,以及不要盲目施救等知识。

“居家防疫期间,我们评选了安全自护小卫士、疫情防护小卫士等,用奖励的方式激发孩子们自发学习防溺水等安全知识,这些‘小卫士’在开学时均受到表彰。接下来,我们还将会组织防溺水知识竞赛,让孩子们通过速记速答的方式,将安全知识寓教于乐。”杨伟提醒,除了学校要营造学习防溺水安全知识的氛围外,家庭教育也一定要跟上。“家长们要把防溺水知识给孩子们反复夯实,内化于心,才能外化于行”,杨伟建议,在家里家长可以和孩子们一起模拟场景,进行安全知识演练,通过趣味形式让孩子们把相关知识牢记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