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转母亲存款事后删记录 胶州12岁女孩迷盲盒3天花费过万

2020-06-04 07:25 大众报业·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72393) 扫描到手机

上图为店家提供的女孩偷转母亲存款微信截图和店员聊天记录截图。 下图为店家销售的盲盒和女孩花万元买的盲盒玩具(右)。

半岛记者 鲍福玉 尹彦鑫

半个月时间里,胶州12岁女孩偷偷用手机转出妈妈的存款,分三天在胶州宝龙的宜百利购买了一万余元盲盒。对此,女孩的妈妈崔女士表示,女儿购买盲盒她并不知情,要求商家予以返还相关费用。而商家表示,他们已经尽到核实提醒的义务,作为孩子的家长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最终在市场监管部门协调下,商家为崔女士退款6000元。

■热线反映

女儿偷转存款,万元买盲盒

“希望你们能帮帮我!”近日,市民崔女士致电半岛热线96663反映,自己12岁的女儿在2019年12月15日至2020年1月1日,分三天在胶州宝龙二楼的宜百利,购买了一万多元盲盒。崔女士告诉记者,女儿目前正在上六年级,因为家庭原因,平时她不能经常陪伴女儿,只有周末的时候才能在一起。

“当时女儿只是说用我的手机玩玩,没想到她竟然用我的手机转了账,而且把聊天记录都给删除了。”崔女士说,直到快过年需要用钱时,她才发现钱不见了,“应该是女儿用我的手机把钱转走了”。

事发后崔女士立即找到女儿,并在其床底下翻出了一书包小玩具,“这些东西都出自所谓的盲盒,每一个都很贵”。崔女士经过查询消费记录发现,女儿购买这些盲盒共花费12547元。

崔女士告诉记者,发现此事后,她第一时间报了警,但是警方认定这不属于诈骗,建议她直接联系商家。“我发现的时候已经处在疫情期间了,全都封闭管理,没办法我们就只能在家等着,也没法第一时间去处理。”崔女士说,后来得知宜百利已经正常营业,她这才打算进行维权。

■家长诉求

自己不知情,希望店家退款

“女儿完全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转的钱,这种消费怎么能算数呢?”崔女士表示,发生这样的事,作为商家应该第一时间联系孩子的监护人,尤其是短短三天时间里,发生了12547元的消费,更应该联系到家长,但是她压根就没接到对方的任何一个电话。

半岛记者将此事反映给胶州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将前去处理此事。随后,记者与市场监管人员来到胶州宝龙广场二楼,宜百利的门店非常显眼,而盲盒销售正位于店门口显眼的地方。

对于崔女士的诉求,店里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尽到了提示核实的义务,但是对方一直表示“家里有矿”“不差钱”。但是对于这个说法,崔女士并不认同。“她还是个孩子,说家里‘有矿’那就‘有矿’吗?”崔女士说,因为疫情,自己本来维持生计的小生意入不敷出,现在她只能靠抄水表挣点钱为生,这一万多元对她来讲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最后,店员表示,如何解决此事还需要跟上级汇报。但经过胶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积极协调后,店家最终同意退还部分款项。

■店家回应

商品无法再售,退还6000元

为了更好地还原此事,记者联系到宜百利负责处理此事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实际上也是这件事的受害方。事情最初发生在2019年12月15日左右,当时看到女孩出手非常阔绰,他们也是多次询问其家长是否知情,并询问其家庭信息,而且为了让她能节省一部分钱,店员还表示可以注册会员享受折扣,但均被其拒绝。

在与女孩进一步交流核实过程中,她均表示自己每个周零花钱都是上万元,并给工作人员出示了其母给自己的零花钱的转账截图,两次转账金额分别为6800元及10000元。在购买盲盒过程中,她还把重复的送给同行小伙伴,十分大方。后来女孩还加了店长微信,要求预留新款盲盒。店长微信提醒她花钱多,女孩表示:“自己零花钱多,花几千跟花一元一样,没感觉!”

店方出具了女孩展示的其母亲转账零花钱截图,以及与店长的聊天记录。“我们和当时围观的消费者都以为这是个‘富二代’,如果知道她是偷转其母亲的钱,而且说了这么多谎话,说什么也不会卖给她。”该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坦承,盲盒购买者以学生群体居多,很多消费者买到隐藏款及惊喜款,转手可以卖个高价,是目前比较流行的玩具。大多数盲盒包装共两层,外盒包装打开后是内袋,消费者并不知道盒内的具体物品,所有盲盒销售外包装都不允许揉捏,因为外盒一旦损坏就不能进行销售。

采访时该负责人表示,作为店家,他们已经尽到了相应的提醒核实义务,出现这样的事情,把责任全部归于店方显然有失公平,作为孩子的家长也应该承担相应监管责任。

“盲盒不能二次销售,我们花钱收回来,也只能自认损失。”该负责人表示,女孩购买盲盒是去年的事儿,事件跨度将近半年,没有购物小票且商品磨损严重均不能二次销售,在胶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告知其家庭经济情况后,出于人道主义同情,才同意退还部分款项。而根据崔女士所提供的的购物金额,需退还店铺203个盲盒,但对方所能退还盲盒数量远远不够。考虑其家庭情况,公司最终还是退款6000元。

■律师说法 未成年非理性消费 监护人可要求退款

就此事,半岛记者采访了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张律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事件中,12岁的未成年人在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及事后追认的情形下,其大额消费购买所谓“盲盒”的民事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合,是无效的民事行为,监护人可以要求商家予以返还消费款。

“未成年人在购买和接受服务时,缺乏选择力和判断力,作为商家在面对没有监护人的陪同许可、未带身份证的未成年消费者时,不应该销售商品。”张宝清表示,“在本次事件中鉴于商品存在丢失、污损的状况影响二次销售,对于退货的具体数量、金额等具体问题,可由双方具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处理。”

■专家解析

教育孩子正确消费观

支付密码不能大撒把

青岛市人大代表孙景梅认为,作为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服务时应遵守商业道德,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消费观,商家应在店铺明显位置注明未成年人需在监护人陪同下才能购买盲盒,并应设置最高消费限额,提示此类商品易上瘾。“父母在关注孩子学习的同时,也应该未雨绸缪,提前教会他们防范消费风险,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同时学校在日常教学过程中也应该将树立正确消费观念渗透进学生脑海中。”

“目前微信支付等无现金支付方式大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是也存在风险。”孙景梅认为,父母平时对支付密码的保管不力,是造成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发生的直接原因,且容易被人忽略,“教育孩子并不只是关注孩子的学习,孩子良好生活观、消费观的养成同样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