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民在青岛嘉华文华国际旅行社报名出国游因疫情泡汤 退款咋算?

2020-06-05 07:3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34535)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王洪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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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的徐女士日前拨打半岛热线96663反映:家中4人于今年1月份通过旅行社报名出国旅游,但在出发当天,因为“徐女士弟弟是从武汉回来,引发旅游团恐慌”,双方在退团的问题上发生纠纷,最终徐女士等人行程泡汤。事发后,徐女士与旅行社交涉、希望退款,但是双方一直未达成一致。

记者随后联系了相关各方,发现徐女士与旅行社说法各不相同,寻求文旅部门介入调解无果,徐女士与旅行社将诉诸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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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

“行程取消原因”各执一词

“1月20日,我们在青岛嘉华文华国际旅行社莱西营业部报名,定于1月26日四人出国旅游,共缴费39520元。我弟弟是从武汉回来的,到出发那天已经过了隔离期。报名时,已跟旅行社确认弟弟是可以跟团旅游的,但是到了1月26日,旅行社告知不让弟弟去了。”徐女士反映,得知弟弟不能跟团旅游时,另外三人并未表示不去旅游,但是“旅行社让我们退团”。

事发后,徐女士与旅行社沟通要求退款,但是旅行社只承诺给她弟弟退款,另外三人退款需要每人扣掉6850元。截至目前,双方一直没有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1月24日发布的紧急通知,要求1月24日起全国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我们的团是1月26日出发,旅行社应该给我们退费。”徐女士说。

对此,青岛嘉华文华国际旅行社工作人员回应称:他们没有强制徐女士弟弟退团,只是说建议他别参团,也没有让徐女士等人退团。对于报名时旅行社承诺的徐女士弟弟可以参团,旅行社工作人员表示,徐女士等人刚报名时疫情没这么严重,但1月25日晚旅行社就接到团内多名客人的电话,不想与徐女士弟弟一起旅游。关于退款问题,此前市南区文化和旅游局曾介入调解,但是双方未就退款数目达成一致。

关于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的紧急通知,旅行社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旅行社确实收到了文旅部门发的通知,但是当时通知的是“1月27日起全国旅行社团队游全部暂停”,“当时媒体的报道也是1月27日暂停”,1月26日该旅行社发的团也都顺利出发返回。

>>>观点

协会发布的信息无约束力

记者在文化和旅游部官网上查询发现,《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暂停旅游企业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是1月26日13:40发布,但通知落款日期是1月24日。据该通知:“即日起,全国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6月3日,半岛记者致电文化和旅游部咨询,工作人员表示,通知生效时间应该以落款时间为准。

记者查询还发现,根据1月25日中国旅行社协会发布的消息:即日起,全国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产品。按照文旅部统一要求,国内旅游团队业务和机加酒服务已于1月24日起停止,对于部分出境团队,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1月27日之前还可以继续出行,但1月27日之后包括出境团队在内的所有团队游业务和机加酒服务全部暂停。

对于此事,半岛记者于6月3日、4日多次联系负责调解此事的市南区文化和旅游局,但是截至发稿并未收到明确回复。6月4日,记者采访获悉,对于旅行社与徐女士之间的纠纷,双方将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的张宝清律师表示,《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暂停旅游企业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落款日期是1月24日,即该紧急通知是1月24日通过施行的,故自1月24日之后均应贯彻执行该通知规定,而无论该通知日后通过媒体公布的具体时间为何时,均应追溯适用至1月24日。

对于媒体报道的中国旅行社协会发布的“对于部分出境团队,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1月27日之前还可以继续出行”,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单正国律师表示,协会是社会组织,其发布的信息只能作为提醒,并无约束力。律师建议,对此纠纷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市场监管或旅游主管部门投诉处理,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